4年4犯 累犯酒駕仔免入監

jxv wrote:
大家要看清楚哦,橋頭地方法院法官 #許瑜容
裁定讓4年4犯 (皆遭判刑確定) 的 #酒駕仔 蘇翊誌 免入監!
.
理由是4次酒駕裡面,有幾次只是稍微超過0.25,而且都是因為未戴安全帽、未打方向燈、車牌註銷、紅燈越線被查獲!.

不只法院,檢察官也是喔

丁允恭酒駕撞傷騎士 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不起訴

光看標題似乎沒問題,但問題是他已經肇事了....
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不起訴,但已經肇事了還安全?說好的酒駕零容忍?
皮爾卡燈
判決書裡面有寫出詳細的事實經過,皆未肇事喔~酒駕很可惡,但錯誤的法條更可惡,請搞清楚發怒的對象
這法官沒收錢你信?

會被抓那麼多次就表示經常性的違規才會夜路走多遇到鬼吧?
那麼沒被抓到的酒駕次數就根本不想也知道

法官會不懂這個?
皮爾卡燈
我是相信啦,因為肇事者窮到沒錢收買法官可以先看完判決書再來砲,我對判決結果也很不滿,但我更不滿意法條的規定
鬼島是叫假的啊
死腦筋,一定要害到別人家破人亡才來責罰

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都累犯4次了
有教化的可能?
這還需要看詳細判決文嗎?那為何要訂一個酒測值0.25就是公共危險,確實有些人對酒精容許度就比較高.如果是這樣以後酒駕,是不是也可說又沒肇事,我還很清醒沒事的.說得很清楚,喝酒不開車.對於肇事或致人於死,加重刑責,什麼都講人權,那些無辜被撞死的人權在哪?
皮爾卡燈
判決當然需要看判決書(不然幹嘛需要判決書?),不看判決書才會看標題不瞭解事實經過被帶風向變成鄉民吵,可以先看完判決書再來砲,我對判決結果也很不滿,但我更不滿意法條的規定
不愧是恐龍法官,許縱容:酒駕您容忍
講個笑話,
民進黨全面執政,台灣會更好。
皮爾卡燈
講個笑話,藍綠都超棒
在台灣不違法是不是對不起犯罪天堂這美譽?

司法要沉淪到什麼時候?
酒駕固然是不對的行為,但台灣的監獄的法定容額就只有那幾個,不分犯罪情節輕重都抓去關的話,根本沒那麼多位置,政府對死刑犯又不槍決以盜領虛名,刑事政策是一門專業學問,犯人不是都抓去關就好、他們早晚都要出獄,犯罪矯正除了應報思想之外,還有教育刑的本質,怎麼拿捏,法官並無不是之處!
dallasoriginal
本末倒置 鬼島惡人多監獄不夠關所以不能把該關的都關一關?罪犯多不能再多蓋個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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