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走快點不是奔跑,只有...(恕刪)
順大概只有對汽車或機車,但對行人其實不存在。
我不知道您過馬路是否遇過這種情形,
某台汽車或機車願意讓我,我也等速通過,但就會有其他機車繞過他們從我面前刷卡而過。
畢竟如前面所說,等速行走,駕駛才能"算出距離"。
沒錯,他們算出距離然後加速從我前面貼身騎過。
不然就是其中一個方向的車願意讓,但我走到一半發現另一邊完全沒人想讓的?
然後呢,卡在車陣中央,台灣的駕駛大多認為技術高超,都會貼著行人開。
行人也沒比較安全。
我主張行人應該等速行走,但台灣的現況就是,很多四輪大爺根本沒有想要尊重過行人。
他們還會大聲跟你說這是禮讓,
但其實他們只是按照法規走的最低標在行事,卻要行人對他們滿懷感謝。
我完全能夠理解那位女性為什麼會選擇用跑的。
因為或許他等了很久才等到一台願意讓的,他不快速通過,他就得卡車陣。
還有,行人很難檢舉這類不禮讓行人的車子,除非你出門都會帶運動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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