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liang wrote:獨/蒐證檢舉「未禮讓...(恕刪) 就說了我們台灣的官員多是混吃等死只會事後補破網缺乏先見,交通法規訂定以來所有重心都在車輛完全忽略行人的規範與罰則,幾十年後突然搞了大執法卻拿這種惡行人沒皮條。這種問題不僅僅於交通法規,大部分法規都相同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