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
有意為之取巧成性?台...(恕刪)
這關你我什麼事?你是開貨車的?
已經用數據証明取巧成性的說法其來有自
麻煩你提出你的數據:告訴大家,貨車卸貨被舉發違停的比例有多少?多到足以影響整個檢舉制度的正當性?
拿「幾乎不會對整體目標造成影響」的案例,來指稱整個制度缺乏合理性,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所以你現在是主張:貨車卸貨不該被罰?
還是你現在主張:因為有貨車卸貨被罰,所以要取消檢舉,導致佔多數的一般性違規,也一併不用被罰?
人家發文是主旨、數據、帶論證
你發文是隻字片語,沒經過推敲、沒有證據、甚至沒有論證主體
你可以不要再留言了嗎,看了很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