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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dih025 wrote:
講得好像檢舉人不是平民百姓。
檢舉的步驟繁瑣,我相信大部分的檢舉人都是被違規的人激到才會檢舉,憑什麼我遵守交通規則而你可以違規不受處罰?
有沒有考慮過不要當個垃圾違規人呢?
不知全台(尤其是都會區)有幾個聖人能走路不看手機、不横越雙黄線馬路,行車不跨越雙黄線,只在合法臨停或停車場停車?
當設施規劃缺失,是被迫違規者之錯或規劃者?風涼話很容易講,但別講無腦的風涼話!

這種雙黄線隨處可見,這處市場上午人潮擁擠,人車跨越雙黄線數以百計,沒有任何一輛汽車可行經而不跨越雙黄線!

這種道路兩側住家要到對門或行車回家,幾人會先到路口再回來?而不是直接跨越雙黄線。
現在開趟車出門,跨越雙黄線的次數基本上一隻手是數不完。
在台北市,不要說一個街廓,有時連續幾個街廓都沒規劃合法臨停區,如何合法臨停?會說多走幾步路會死的,就知是屁孩在講屁話,當你變老或家中有老人時就知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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