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ance wrote:我對政治沒很熱衷但如果這是真的, 真的把原本只是受傷的人活活壓過去了, 我會想也上街抗議了2024年有很多讓人很火大的新聞, 劉姓保母姊妹...等等, 可是他們都會受制裁唯有這個司機的作為大概會輕判, 讓人一整個怒! 如果屬實的話沒有用殺人起訴又要多一位枉死之魂了
ep0458 wrote:如果是這樣, 應該直接判故意殺人, 槍決好了 曾2度判死...他掐死女友、將10月大雙胞胎兒丟洗衣機悶死 最終無期定讞2024-09-19 14:31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這樣都能免死了你的期待是不是太多了請不要懷疑民進黨的司法正義
icchenk wrote:施性惡劣司機13年撞死3人,誰需要負責?!交通部長怎麼還有臉,下台一鞠躬吧!! 你是氣到思緒都不清晰了嗎?這位施姓駕駛發生的死亡事故只有其中兩起110年是同公司不同駕駛發生的事故起事故發生在昨日早上7時許,42歲林姓公車司機駕駛巨業公車,沿中航路三段由東往西行駛,行經清水區嘉陽高中前,右前車頭撞倒並輾過16歲、正準備過馬路的張姓女學生,張女當場無生命徵象,緊急送梧棲童綜合搶救。另外施姓司機13年前的事故他是次因不是主因裁判書內文都有寫了是機車騎士跨越車道(鬼切)未注意後方公車造成台中市公車主管單位是台中市交通局可能局長要先下台才輪的到交通部長吧
jxv wrote:女兒第一時間是活著的,只有手被壓到,是因為你(施男)又上車動了車子,她才硬生生再被輪胎壓過去。」 開大車的都很清楚,把人撞成重殘後續的官司和賠償非常曠日費時所以很多大車的司機在事故發生後最後會選擇直接將傷者輾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