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不是有一條行經斑馬線要減速嗎? 機車全責
台灣人不良習性 遇到網路PO影片先嘴再講遇到綠燈先沖再說
綠燈是交通規則但不是如鐵軌絕對路權

機車全責無誤右側超車違規............先罰再講
他走的時候就是綠燈欸
賞他一根蘿蔔
11秒變紅燈時,對向車大燈遮光位置,他才剛走進斑馬線
保護好自己要穿顏色鮮豔的衣服最好有反光的配件
尤其很多車子隔熱紙都超黑的,晚上要離很近才看得到人
台灣是交通地獄真不是喊假的

1. 連紅綠燈設計都有問題

2. 各種用路人的素質堪虞 (駕照像是用換的)

3. 不長進的政府官員, 從來不從根本去解決問題

行人兩段式號誌, 要死多少人政府才會導入?

也謝謝影片主人, 您很熱心, 事發前有按喇叭提醒, 事後還有停下來幫忙
雖然說人不能跟爛的比,但剛從上海、合肥回來的我只想說,說台灣是行人地獄、交通鬼島的真該去中國玩一星期,記得一、二、三線城市郊區,散步、搭車、搭大眾交通工具都要體驗一下。

不要雙標,不要以偏概全,不要動不動就全面否定台灣一直以來的改善和努力。就事論事,沒做好的可以檢討,但不是帶風向造謠似的全面去批判,否則一看就別有用心。
1.行人行經無敵斑馬線,只要他是綠燈過,就不算闖紅燈,
EX:阿婆、阿公或盲人、孕婦、小孩,『走再慢』你還是得停下來讓他走完

2.行人過到一半變紅燈,你變綠燈,你只有行駛優先權,但你沒有撞人的權利
,所以你如果是故意撞他,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的傷害責任

3.應注意未注意:機車騎士如果回答沒看到,那就是應注意未注意!!
這樣回答100%機車一定有肇責,應為行經無敵斑馬線,機車必須注意是否有行人

所以
此案如果路人過斑馬線確定不是紅燈的話,絕對是機車肇責大!

如果此案路人過斑馬線已經紅燈了,那路人肇責大,但機車一樣必須有刑事責任 (傷害)
誰叫你應注意未注意是否有行人 (除非路人是忽然路邊衝出來,你根本反應不及這種)
影片是路人已經要過完斑馬線,所以非路邊忽然衝出來!

結論:行經任何斑馬線,請務必務必務必 左右看 注意是否有行人
聯合新聞網有報導,闖燈者被罰500
jxv wrote:
新莊 思源路頭前路2025...(恕刪)


這樣下去
要設立N個防撞島
6千改罰6萬
終生不能騎機車
騎機車槍斃

同樣罰則適用於汽車 不然行人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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