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行糾持利器反遭打趴!男住院5天不治家屬將提告

鬼島~死者為大! 葉姓駕駛要全身而退不可能了~
197414
鬼島有鬼法官
阿伯倒地不起 年輕人就不該補刀 怎麼看都更像是標準防衛過當了,只是洩恨攻擊了吧 打死人也是事實 就是衝動殺人 情緒失控 兩個都爛人罷了... 這種在馬路上沒事造成衝突的都應該公共危險關起來至少吊銷駕照,路怒症的人不適合開車,路上開車的大概一堆這種的,不知道在急什麼...
David-Kuo
他是補拳,刀是阿北拿的
sunland
補刀是一種習慣用語,並不是說年輕人真的有拿刀攻擊




前科累累! 一直學不乖!!!
Gary2013
一個前科累累,一個準備有前科了。
A辣愛怕跑
GOOD~5
理論就理論

還拿刀拿槍

終於到狠人
68歲長者人生最後一齣戲,不感人,不催淚,但有對方付的片酬
神奇天鵝
不感人,不催淚 +5
siva01 wrote:結局大快人心。

選我。 我是正解 ……

恩,從吃瓜的立場來說,的確是挺療愈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Xantia_L wrote:
老人 就不要逞強.....(恕刪)


看完行車紀錄器後.發現就2各路怒症的8+9碰再一起發生糾紛
只是最後結局成了.一個躺醫院.一個送法院
年輕人最後往地上阿伯揍了那一拳.應該跟正當防衛無關了!
這故事告訴我們.衝動是魔鬼!寧願車上多放一瓶辣椒水.以保自身後半生
Gary2013
二個都路怒,但拿刀就過份了。
WOW no.1
車內放辣椒水,在大太陽高溫下可能會爆裂或漏液...[XD]
27年前拿鐵鋸把計程車運匠給毀容
27年後被人扁死在路上
不得不讓人相信::

moastyle
信了
湯唯
無需擔心、惡人自有天收5
A辣愛怕跑 wrote:
27年前拿鐵鋸把計程車運匠給毀容
27年後被人扁死在路上


老了還頑性不改,挨了兩拳就褂了。至少現在去台中安心多了
神奇天鵝
至少現在去台中安心多了 +5
好笑的台灣法律再次上演

我打你 你還手
法官 : 互毆

我打爽了不打了
拍拍屁股揚長而去
被人追上打趴
法官 : 防衛過當





就跟之前入室竊盜被屋主發現
搏鬥後小偷被屋主制伏後身亡
屋主也是擔刑責

台灣的法官只會說
你要奪刀
要考慮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事發當下
人類不是機器
沒辦法每秒都選擇正確的答案

我們的法律到底保障的是誰?
是不是對壞人太好了?
神奇天鵝
法匠的 [ 仙人模式 ] 不是你我升斗小民能輕易理解的 ~ [沒有不敬的意思]
197414
法律由鬼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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