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如何向警方檢舉這台非法改裝機車?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對本市交通之重視,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檢附照片檢舉,共維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有列舉可逕行舉發項目: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二、行駛路肩。三、違規超車。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七、未保持安全距離。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來信所附照片,AXX-XXX號重機車改裝排氣管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需攔停測量以數據認定,因此您所提供照片,恕難掣單告發,尚請諒察。。
謝謝您關心本市交通若有更詳細資料請來電聯絡,並祝 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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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呂XX聯絡。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分局長 黃福坤敬啟

這就是為什麼那些人還是可以無止盡的改裝機車卻不怕被抓,因為警察根本懶的抓...
柿子挑軟的吃,違規左右轉,禁行機車的 這種多好抓多簡單啊~~
在路上也沒見到警察攔那些改HID跟炮管的 ,每次都攔一些看起來好欺負的~~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我比較懷疑...
改裝車輛哪裡礙到人了....
除了音量... 或是燈光刺眼... 之類等的... 但也不是所有改裝者都這樣...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ataidx wrote:
我比較懷疑...改裝...(恕刪)


你的車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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