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使者 wrote:想請問一下大大,這是...(恕刪) 去年9~10月的事吧,在中壢環中東路附近,申訴?算了吧,反正我對條伯伯本來就不是抱持著善意,從以前不懂事跟公司就見過不少喝花酒的,到前年又被汙賴,明明查IP就查得到的東西,說白一點,那天我家女王不在車上的話,我應該是用自己方式解決
TY8538 wrote:去年9~10月的事吧...(恕刪) 我覺得中壢的警察跟台北比真的少很多...而且中壢交通警察不太開罰單 (可能還沒碰過吧!?)台北根本就是每個路口都躲人(抓紅燈右轉) 天橋上也躲(拍機車)樹叢也躲橋下也躲
說到這個去年我家外面馬路出了車禍因為看起來像我弟所以老爸老媽經過時看到趕進下來看誰知道原本已經圍了一圈歐巴桑當我爸媽過去看想確認是否為我弟時聽到旁邊的歐巴桑在耳語:A:這對夫妻是誰?B:人就是她們撞得啊!A:對喔!不然她們怎麼會這麼關心的過來看!B:對啊!超誇張的!剛剛就在我面前撞下去,人飛得好遠捏A:這麼夭壽喔!啊沒有報警察??B:應該有吧!這麼多人也會有一兩人報警...........聽到這裡,我爸媽確認躺在地上的不是我弟就趕快默默的離開了現實就是這樣歐巴桑的這麼利害被這樣一說,還會有人想幫助他人嗎??不要惹麻煩就謝天謝地了
看了一下文章 看了一下大家回的文怎麼發現說 砸車的好像沒什麼 事情 反倒是版主 路人...一堆都有錯說要是我在場 我會閃很遠先報警完後 在大聲喊一句話:乾X良 你在衝殺小 想死啊 也先把他給嚇死PS:大伙都說 為何路人都不上前制止因為 都市人都很冷淡的 沒事幹嘛惹事啊 台北比台中嚴重說 越都市越沒沒人情味越冷淡
油一個條 wrote:SO~要伸張正義前~...(恕刪) 推~~~~~~~~~~~dougmichelle2001 wrote:教科書那些廢話根...(恕刪) 推~~~~~~~~~~~前幾天看到了一篇報導~~~~對於現行犯的處理方式...........1..看到了而去制止~法律上是認可的.....2..看到了而去制止~可是衍生了其它紛爭~這部分法律是要行為人(量力而為)~若是超過了當初要制止的部分~那麼這超過的部分法律是不保障你的....3..看到了而不去制止~反而還加入一起施暴....這就是共同犯罪了.......4..看到了而不去制止~事後也沒報案....在法律上這也是無事的~只是有道德上的問題而已.............除非手上傢伙夠強大~否則還是要量力而為先!!!!!!!!不過板主這樣也很不錯啦!!!還有照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