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met543 wrote:
檢舉人需每兩年一次,通過當地交通機關考核者,方具備準執法人員檢舉資格
剛剛看到,覺得大大思慮周延,我覺得不夠。
檢舉人需每兩年一次,通過當地交通機關考核者,方具備準執法人員檢舉資格
建議加入托福或雅思的成績標準?畢竟車牌辨識英文要有些程度。
心算也要超段位才具資格,因數字排列複雜難懂。
還有,智力測驗起碼要130以上,否則大家都說檢舉魔人腦袋有問題。
請問大大,人民去派出所報案筆錄時警察有沒有要求出示相關考核證明?是不是只有出示身分證?
警察有詳述誣告的刑責,交通檢舉也是一樣辦理就好。
還有還有,地檢署遞狀提告刑事犯罪時好像都不用這麼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