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汽機車追逐,白目機車情侶擋快車道談情說愛

都是汽車的錯,是我們這些低等人的錯

不小心嚇到高級機車族~讓你們龍體受驚了

高級人不要跟我們這些下人計較
今天右轉燈亮,想右轉的用路人就擁有路權,不管後面的是什麼車,這是很難理解的觀念嗎?

不要說什麼"難道要往前超過停止線停在斑馬線"這種理由,機車的機動力有多高大家心知肚明,
前前後後左挪右挪小菜一碟,要不要讓而已。

況且新聞中也才二台機車,挪不動嗎?一定要併排停嗎?

左右轉燈亮起時,直行的不讓轉彎的順利過;直行燈亮起時左右轉車輛妨礙到直行的,左繞右繞徒增混亂和危險,
況且路口還劃有雙白線。

交通會這麼亂不是沒原因的。

一個基本的用路觀念就能引起不同用路人的族群對立、各自解讀。
就事論事快變痴人說夢了。



新聞中雙方處理方式都有問題,但那也僅代表他們那二群"人",不代表"機車"也不代表"汽車"。

看來這棟大樓淪陷了阿~

媒體亂報.. 加上積非成是的觀念..

害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的..

重點在於"機會右轉".. 的定義..

一直以來是很矛盾的..

紅燈可右轉的路口.. 要嘛就設一個右轉專用道..

要嘛就不要有紅燈可右轉的燈號..

但它偏不是..

搞一個可直行可右轉的車道出來..

讓直行等紅燈.. 和紅燈想右轉的人去吵? 比看誰大尾? 誰拳頭大? 唉~

ataidx wrote:
gtr86x wrote:
真的很誇張 這件事明明就是機車騎士的錯
在你的眼裡 就完全是汽車駕駛的錯
...(恕刪)

來具體的說一下機車騎士哪裡錯了吧~

..(恕刪)


不好意思喔

你引用錯了

我沒那樣說
阿雷路亞 wrote:
都說 那兩個白目情侶的行為才是重點
就是會有一堆 看到黑影就開槍的正義魔人...(恕刪)

+5
抱歉不能給您加分
Jason Chen @Taiwan
Christhood wrote:
看來這棟大樓淪陷了阿~

媒體亂報.. 加上積非成是的觀念..

害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的..

重點在於"機會右轉".. 的定義..

一直以來是很矛盾的..

紅燈可右轉的路口.. 要嘛就設一個右轉專用道..

要嘛就不要有紅燈可右轉的燈號..

但它偏不是..

搞一個可直行可右轉的車道出來..

讓直行等紅燈.. 和紅燈想右轉的人去吵? 比看誰大尾? 誰拳頭大? 唉~


呵呵+1

但不知道是哪個路口 我還是靜靜的觀戰就好了

很好奇會有多少人注意到這種矛盾的規劃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安保兒 wrote:
呵呵+1但不知道是哪...(恕刪)



其實在維持道路順暢及善用有限資源(車道)的角度來看,這設計也不算有什麼大矛盾。

當紅燈及左(右)轉燈亮起,直行車盡量往純直行車道塞滿,讓部份左(右)轉車輛能先快速通過這路口,待左(右)
轉燈號熄掉後,再往前補滿,後頭再來的左(右)轉車輛就等綠燈亮,前面直行車輛通過後往前補,再待轉。
而機車停等區在直行車道前方。

個人覺得,用路人的心態影響比較大。


題外話,警察真的會抓稍微超出機車停等區框甚至到斑馬線前這段的車輛嗎?那機車停等區被汽車佔據時,不就是
警察找業績最好的時候嗎?
fannfu wrote:
其實在維持道路順暢及善用有限資源(車道)的角度來看,這設計也不算有什麼大矛盾。


以我在雪梨這邊的經驗
四線道的highway
路口沒有左轉專用道(這邊靠左行駛)
當左轉燈亮起
直行車擋住左轉車
不會被按喇叭的

但是
如果有寫出
LEFT LANE MUST TURN LEFT
直行車擋住的話
後面的車是會
叭到你轉過去

有一次塞車
我騎公車道,結果前面是左轉專用道
可是因為車都停住了換不出來
就只好停在左轉專用道上
接著左轉燈亮了

只好盡量向右靠
讓車子過去

沒被按喇叭
好險

後面的汽車駕駛還說:thanks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以我在雪梨這邊的經驗...(恕刪)



台灣本就地狹人稠了,所以直行配右轉應該也是為了善用既有的車道的權宜作法,至於按喇叭及如何解讀都是用路
人的問題。

可以當按喇叭是提醒、借過、謝謝、抱歉等等,
也可以解讀為挑釁、催趕、怒罵之類,
全取決於用路人的心態。



若以讓行車順暢、各路口不會太擁塞為基本的用路心態,那其實類似的路口權宜劃線法,或號誌表示,仍是有其效
用在。


個人仍覺得用路人的心態比較重要,否則規畫的再好的道路法規或設施也會形同虛設。
fannfu wrote:
台灣本就地狹人...(恕刪)


我碰到那種
沒有左轉專用道的路口
我都會刻意讓開左邊車道
當然
要那條路騎熟了才會知道

fannfu wrote:
個人仍覺得用路人的心態比較重要,否則規畫的再好的道路法規或設施也會形同虛設。


我覺得
兩者台灣都尚待加強

沒有好的法規
用路人的心態
保證是不會好的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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