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連同爭眼說瞎話,各位大大給個建議~

那台神車的方向盤是打正的耶!
轉成那種角度,方向盤又打正,
那麼他停車的時候就必需先非常靠近樓主停車格,
也就是先靠車道的右邊緣,
然後再左轉進停車格。
如果進車格前這麼靠右邊緣,
樓主可能不注意到他嗎?

這看起來顯然是前進停不進去,
然後再倒車喬位子。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這不是一般的「市區公/私停車場」而是公共使用的「高速公路休息站」,一定會開單的,不信各位可以把車停在車道上(非車格內)然後叫警伯來,看會不會開單。。

ps我是有看過「沒停格內」被開單啦!(跑去上廁所)想試的可以試試看,反正倒楣的還是你。...(恕刪)

+1
一堆人搞不悽楚狀況...

樓主的差撞痕跡..絕對是樓主要負大半責任...
沒看到對方的差撞痕跡..是不是也是那麼長的一大條...
今天是擦撞到車子..
改天擦撞到柱子..
可能也要跟設立柱子的單位求償...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思兼 wrote:
先不管誰對誰錯它用罰單呀你這點我很不爽
請他大聲再說一遍並且錄音,然後直接跟1999或是督察室連絡
因為公有停車車非關交通警察所轄範圍,歸市府停管處管理,所以他無權開你罰單
她硬要該,你就用力申訴他
我是很認真的告訴你這件事情
...(恕刪)


我也很認真的告訴你這件事情



不懂不要裝懂!文不對題,還寫一堆~~
樓主沒裝行車記錄器,對方也剛好沒裝 ?
再不然休息站那邊有沒有裝監視器呢 ?
如果有個影片,馬上就知道誰對誰錯啦 ....
聽了一些大大所說的
camry(甲)colt(乙)很有可能是
1.(甲)左轉進停車格(車位沒停準),(乙)我見後方無車起動倒車中,
2.(甲)沒停準倒車橋角度,(乙)倒車行進中
3.(甲)注意到我了(行逕中或踩煞車停車),(乙)依然倒車中(因為死角沒見到後方有車輛,並碰撞camry)
4.雙方下車查看

結論: camry倒車中(非前進中),碰撞後有前行一小段,依照片距離我不會撞到他,若肇責評估應5;5


常理評估最終還是等警方報告

我賣最貴 wrote:
3.(甲)注意到我了(行逕中或踩煞車停車),(乙)依然倒車中(因為死角沒見到後方有車輛,並碰撞camry)
...(恕刪)


她停了..
你沒停...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我賣最貴 wrote:
3.(甲)注意到我了(行逕中或踩煞車停車),(乙)依然倒車中(因為死角沒見到後方有車輛,並碰撞camry)

結論: camry倒車中(非前進中),碰撞後有前行一小段,依照片距離我不會撞到他,若肇責評估應5;5...(恕刪)

光一句你依然倒車中(死角是你個人的問題),肇責就不會是像你想的5:5了啦...
想像一下如果哪天同樣情況,若是你停下來了,別人繼續倒車撞到你,你會同意5:5的肇責?
我想到時又是另一篇文章現世之時了吧?

像這種小事,就直接現金處理掉就好了,動用到保險也未必划算.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解釋~
所謂道路範圍為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依據樓主所提供之照片應為服務區內停車場~
故為供公眾通行之場所~若有違規部分~還是可以開單的~
違規罰鍰明細




車號/證號 違規日 1000720
應到案日 1000805
告發單編號 Z10657609
罰鍰 600
期別 全額
違規事實 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歸責對象 駕駛人
違規地址 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




被開罰單明細,有得申訴嗎?
錢是小事,警員連車號都開錯了,好像覺得因為開單而開單,不擇手段

車號不對可以不用繳罰單~

但因為罰的是駕駛行為人,你可以去更正罰單,不爽繳的罰單還是在你頭上



你的違規事實就是「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是罰給國家的
等著對方的民事求償吧~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