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2756606 wrote:
板大檢舉的也太勤勞....(恕刪)
我不相信在台灣會有人沒違規過~但相信有人還沒被罰過

違規被罰的人總有滿腹牢騷:為什麼是我?我怎麼那麼倒楣?別人都這樣為何只有我被抓?哼!警察都躲起來抓...等等~
有些人認份繳錢了事,有些人則到處申訴自取其辱(少數翻案成功),剩下的少數人所能使的手段就是~請各位想像一下,只能意會,言傳不可!
呵呵...難怪無法出頭天



qazcde wrote:
新增一筆
這應該是後霧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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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DM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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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100年8月27日車號9675-TS自小客車在本轄重慶南路、寧波西街口未依規定使用後霧燈一案,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 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100年9月9日北市警交字第10031814300號函轉您致交通大隊長信箱電子郵件辦理。
二、 本分局接獲您的來信後,檢視您所提供之舉證資料,尚難以辨識9675-TS自小客車違規使用後霧燈,為避免執法爭議,本分局不予舉發該違規行為。如您再發現有前揭行為,可直接撥打電話向本分局勤指中心(23751825)電話提出檢舉,本分局當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置,以有效遏止違規。
三、 感謝您對臺北市交通的關心,歡迎您繼續來信指教。如果您對我們的處理方式還有疑問或其他建議的話,請來電23751883與承辦人王雅佩聯絡,當繼續為您熱心服務與詳細解說。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 李永癸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