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高速公路內線淨空,是不需要多解釋的。


一元lee wrote:
如果你是真的使用超車...(恕刪)


一元說的沒有錯。 在歐洲就算你在內線開到250KM,前面遇到時速150KM在超車的車,你也必須要慢下來等前車完成超車動作回到中間或外側車道後再加速過去。

反之你是150KM在超車而後方出現了250KM逼近的車,你也不用擔心他會撞你,你只要找機會開回中外線就好了。

在歐洲開車常常會遇到長途運輸的貨櫃車或是大貨車,而且都是4~5台的集團,其實大家都會一次將那個集團超過去,不會後面有車來就找縫插進去,而且這樣會更危險。

在台灣可能很多人沒有開過這樣的方式,所以大家只能靠想像的。我建議高速公路局可以挑一個長路段來試辦,或是就針對一高或二高某一條來強力宣導。或許當大家都慢慢習慣這個方式後,就解答了大家的疑問。

Johnsonwang wrote:
一元說的沒有錯。 在...(恕刪)


給你

以前在德國出差給人載,外國朋友也是這樣超車,覆議~

01有些鍵盤車手,封建思想的一堆,讀書讀成八股學究,鑽牛角尖的一堆,我不禁感嘆~

超個車,有那麼難理解嗎?

nxwo wrote:
這個討論串既然有這麼...(恕刪)


內車道為"超車道", 不管你的車速是60,70,或80km/h, 只要是在做超車的動作, 都可以行駛, 沒人可以逼正在超車的你閃開.
同樣的, 內車道為"超車道", 不管你的車速是最高速限, 或是200,300km/h, 只要你不是在做超車的動作, 都請離開內車道.
就這樣簡單...
當然, 如果是塞車的狀況, 那就是例外了...

takayamah wrote:
什麼叫超車?
就是你在內線車道,你的車速比你右邊的車還快,就叫超車.謝謝!!

什麼叫佔用內車道?

1.你的速度比右邊車道速度還慢.
2.後方要超車,你不給人家超.
這兩種就叫佔用內車道

所以只要我比右側車道的車子快
也沒有後車要超車
我一直開在內車道裡面,即使外側有安全距離可以駛回
就不算佔用內車道?

還是要講清楚一點
我是站在內車道完全淨空者的立場才會提出質疑

最後
簡單講
如果是一個純正的內車道淨空者
他會講:我超完連續車陣後就會駛回外側車道
根本不會接那句話
因為後面即使有車要超車
我也不怕有佔用內車道的問題
因為我超完車就立即駛回外側車道
我即使沒駛回,也是因為我在合法僅行超車動作尚未結束
後車也不得逼我,也無佔用內車道的問題

反之
當有連續行駛於內車道的想法時(但實際可能催眠自己是在超車,不是連續行駛在內車道)
才會講出「如果發現後面有車慢慢靠近 我一樣會決定打閃燈切回外線 讓後車先過」這些話



nxwo wrote:
所以只要我比右側車道的車子快
也沒有後車要超車
我一直開在內車道裡面,即使外側有安全距離可以駛回
就不算佔用內車道?(恕刪)


這個也算佔用,但是你沒影響到別人使用超車道的權益!

內車道是給超車的人使用,這全世界的交通法規都這樣定義的~(請注意路權屬於超車的駕駛人.

法律有通則跟例外,通則就是大原則,例外是不得影響通則.
就像憲法是通則,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與憲法抵觸的道理是一樣的.

好吧?你想知道為什麼?

在一個空曠沒幾台車的高速公路上,假設只有兩線道,你用110的速度(最高限速)行駛~

你覺得在外側用定速行駛快活?還是內線車道?

用外側車道,你不用擔心被人超車的問題,也不會被人用右道超車嚇到你,要變換車道下高速公路就直接下了,也不用再切來切去,這樣不是比較快活?
如果你走內線車道,普世都是講內線道是超車道,也就是車流會比外側車道還快!你沒超車,你佔著內側車道,萬一後面一台時速比你快的車子,你還要先切到外側車道讓他過,不會累嗎?切到右車道,盲點也多,比切到左車道死角更多,這樣比順順在外側車道巡航好嗎?

看來,你好像是研究生,正在寫論文是嗎?

ps:這兩個月,老有研究生寄問卷調查給我填,然後說會送我7-11禮卷,填了幾年,被騙了幾年,至今一張都沒收到,今年我不填了,也感概,現在的論文那麼好寫喔?丟個問卷就做完了,都不用跟人面對面談一談了?
takayamah wrote:
這個也算佔用,但是你沒影響到別人使用超車道的權益


所以是違法?
還是很多人講的,合法卻不道德?


好吧?你想知道為什麼?

在一個空曠沒幾台車的高速公路上,假設只有兩線道,你用110的速度(最高限速)行駛~

你覺得在外側用定速行駛快活?還是內線車道?

用外側車道,你不用擔心被人超車的問題,也不會被人用右道超車嚇到你,要變換車道下高速公路就直接下了,也不用再切來切去,這樣不是比較快活?
如果你走內線車道,普世都是講內線道是超車道,也就是車流會比外側車道還快!你沒超車,你佔著內側車道,萬一後面一台時速比你快的車子,你還要先切到外側車道讓他過,不會累嗎?切到右車道,盲點也多,比切到左車道死角更多,這樣比順順在外側車道巡航好嗎


感謝你寫這段話
不過這我知道,也不是我的重點
我前面講好幾次了
我只是以「內車道需完全淨空者」的立場來看那些話
所以才會提出質疑
我的重點在於
很多人不管有無最高速限
要求前車超車後就要駛回外側車道,內車道要完全淨空
但自己實際上也是連續行駛在內側車道而不自覺...


看來,你好像是研究生,正在寫論文是嗎?

ps:這兩個月,老有研究生寄問卷調查給我填,然後說會送我7-11禮卷,填了幾年,被騙了幾年,至今一張都沒收到,今年我不填了,也感概,現在的論文那麼好寫喔?丟個問卷就做完了,都不用跟人面對面談一談


網路上誰是什麼身份不重要
而且我畢業時也沒那麼多研究所可以念
還不到可以念研究所的程度
多謝你的抬舉...
orea2007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哪裡車...(恕刪)

或許個人受法律影響較深吧
我的觀念一直是除了大法官會議解釋或是判例,沒人可以自行解釋法律,或自行覺得法律不合理,就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遵守
先不管國外如何如何,也不管台灣法律是否合理,規定是如此,就請遵守
現行交通法規認定"得"行駛內車道就是1.超車2.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但因各車輛碼表存在誤差,為避免取締爭議,所以實務上有上下10公里寬限值,做為得勸導免開罰的空間。
但某些人一直爭議的是碼錶的準確度,或是認定僅能超車使用。
如果認為法律不合理,請推動修法。但如果認為,只要前車比我慢,就請讓道,不管我是否超速,不管前車是否已達最高行駛速限"區間",這種行為才是真正應該受到譴責。
高速公路是所有用路人的道路,未達最高行駛速限區間,請離開內側。已達最大行駛速限區間,請尊重前車行駛內側車道權益,不要再有我比你快,你就該讓路的思維了。
安全駕駛不超速,才是回家最快的路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真羨慕這文明國家
其實~有時候我覺得印尼都比台灣文明(就高速公路部分,平常的就很恐怖)
人家只要高速車一逼近就會讓路,或是打方向燈釋義說我要超你車也會讓路
(印尼是打右轉燈,因為他們是右駕)
阿台灣呢??還一群龜車說自己是對的,嗨壓
我也沒差啦!你們對是你們的事,不讓也是你們的事
大家都安全最重要!!

主要是要提倡一個[讓]的觀念

加油! 慢慢從自己開始做起 別人做不到的 我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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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薛 wrote:
主要是要提倡一個[讓]的觀念

加油! 慢慢從自己開始做起 別人做不到的 我們做!




百分百讚成!! 別人做不到的我們做 剛開始一定很辛苦! 不過為了更順暢的道路及更安全的回家 絕對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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