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沒注意.機車整個撞上.人壓在下面


AaronK wrote:
其實影片看不太清楚有無打方向燈
不過這"辣妹"女駕駛也沒有明顯的減速靠右
所以後方車子很難提防

PS.影片沒拍到女駕駛身影啊!!!



你都沒仔細看

方向燈很明顯
都打10秒了 白目機車原本跟汽車同車道
竟然在最後一秒變換到機優道撞上去
不到一秒的反應時間又是在後方,辣妹女駕駛才難防這種白目

我都懷疑是不是假車禍了(抱歉了,這是假車禍常用的技倆)

還有辣妹女駕駛穿的應該是黑色絲襪
wetty wrote:
或許立法精神的確是如此,但是文字上仍然要明確

其實很明確了
是你有點在鑽牛角尖而已
wetty wrote:
在98條裡面,規範的是『汽車』,所以補充說明,當然是以大部份『汽車』都可行駛的車道來說明
(雖然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可行駛慢車道,但其他種類的『汽車』,大多時候不能行駛慢車道)

我PO那麼多條 不只第98條啊

此次車禍警察做筆錄時
汽車說他開在外側車道準備右轉進加油站
如果依你的邏輯 慢車道=外側車道
機車也說他騎在外側車道然後就撞車

你不覺得矛盾好笑嗎?
wetty wrote:
在102-2條,規範的是『幹道支道路權』,對於慢車而言(125條),幹道支道路權也是一樣的,所以這條裡面,就要連『慢車道』也計算『車道數』

這個我前面已經講過了 應該不用重複吧


wetty wrote:
當快車道上的汽車右轉彎時,路權是否優先於同向的慢車道上的直行機車、慢車呢?

這個時候,『車道數』的計算,又該如何呢?

你這個問題不是白問了嗎?

你之前PO的不就有答案(我也PO過)

還有同條路幹嘛算 比車道數?


如果你是要問那邊是幾車道
事發地之前是單向二車道(當然你也可以說單向二車道+一機優道)
但絕不會是單向三車道

進入文華路口前時則變為單向三車道+一機優道
althewind wrote:
不同車道當然沒有這樣的問題,
但是機車在同車道也是不能併行的喔,
警察不取締是因為一旦取締後果將不堪設想~

不同車道也要保持併行的安全間隔

法規並無規定機車不能同車道併行(重機則有)

之前網友也有PO警察單位的回函
機車可以併行
有『兩條快車道+一條慢車道』時,您會說總共二車道,還是總共三車道?

郭采潔 wrote:
此次車禍警察做筆錄時
汽車說他開在外側車道準備右轉進加油站
如果依你的邏輯 慢車道=外側車道
機車也說他騎在外側車道然後就撞車


汽車駕駛認為『外側快車道』是『外側車道』

機車駕駛認為『慢車道』是在所有車道的最外側才是『外側車道』

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所以才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


(98)條是規範『汽車』的,所以談的是汽車為主的的車道,車道數計算排除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102-1-2)條是交岔路口區分主線、支線路權的,車道數計算就包括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同一套交通規則,是不是有兩種車道數的算法?

不需要考慮汽車以外車輛的路權時,只要計算主要給汽車行駛的車道數;

當需要考慮其他車輛路權時,車道數的計算,是不是要考慮其他種車道呢?


『車道』這個名詞,也包括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當然要講清楚,如何計算『車道數』呀!








wetty wrote:
有『兩條快車道+一條慢車道』時,您會說總共二車道,還是總共三車道?

汽車駕駛認為『外側快車道』是『外側車道』

機車駕駛認為『慢車道』是在所有車道的最外側才是『外側車道』

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所以才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


(98)條是規範『汽車』的,所以談的是汽車為主的的車道,車道數計算排除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102-1-2)條是交岔路口區分主線、支線路權的,車道數計算就包括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同一套交通規則,是不是有兩種車道數的算法?

不需要考慮汽車以外車輛的路權時,只要計算主要給汽車行駛的車道數;

當需要考慮其他車輛路權時,車道數的計算,是不是要考慮其他種車道呢?


『車道』這個名詞,也包括了慢車道、機優道等其他車道,

當然要講清楚,如何計算『車道數』呀!

才叫你不要鑽牛角尖
你又再鑽

以法規來說是二車道

以建築觀點來看是三個車道

我都說我不只PO一條了
你一直拿那兩條在跳痛啥?
第九十七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
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
併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
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
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
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兩種算法又如何?
有矛盾嗎?
有影響慢車道的路權嗎?
更何況並不是同一條文中兩種算法
是不同狀況不同條文有不同算法
而且也僅僅那一條不一樣


你這樣一直鑽牛角尖 你不痛苦嗎?


wetty wrote:
汽車駕駛認為『外側快車道』是『外側車道』

機車駕駛認為『慢車道』是在所有車道的最外側才是『外側車道』

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所以才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

OK啊

如果在有慢車道的地方慢車道叫外側車道好了

那影片中汽車走的那條叫啥車道?

更何況
是你想的跟別人不一樣
卻在那怪法規定義不明確

我也騎機車我怎沒認為慢車道是外側車道
你代表所有機車騎士?

你說: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所以才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

那樣就照法規走啊 不然勒?還是要依你?依yanyu_911?路人甲或路人乙?
你這種想法不就跟前面yanyu_911一樣
自己亂解釋法規名詞卻又怪法規規定的亂七八糟


再來
進入路口算車道數比路權含慢車道也不代表慢車道叫外側車道

進入路口的車道數如果是法規中的車道數,那法規通通要改寫了


你越繼續跟我討論
你就越會發現你的想法有矛盾



(法規: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郭大你錯了...
辣妹是穿低胸洋裝
我的行車寄路器只拍到他開車門.殘念!!
郭采潔 wrote:
OK啊如果在有慢車道...(恕刪)


我可沒有亂扯喔,我最先的回文中就提到(以前)兩個字,也就是說早先修法前,快慢車道是如何的劃分
*這問大概40歲以上的人應該都知道

沒再來談,是因為我說了法條亂修搞的有點亂七八糟,所以不想談

ex:單向二車道:右路邊白線10公分,那麼再右側是慢車道
右路邊是15公分的白線,右旁是路肩,這裡(路肩)是不能走車的
所以我才說路邊線左旁是慢車道,法條裡好像沒記載是否是慢車道,你說它是外側車道
無牌照的電動機車可行走否...可以,既然它可以行走,我自然會把它當慢車道看

這就是我說的修的亂七八糟,到底慢車道指的是這是那,又什麼15公分10公分的實線....
yanyu_911 wrote:
我可沒有亂扯喔,我最先的回文中就提到(以前)兩個字,也就是說早先修法前,快慢車道是如何的劃分
*這問大概40歲以上的人應該都知道

沒再來談,是因為我說了法條亂修搞的有點亂七八糟,所以不想談

我沒找到這個資料
你有嗎?

法條沒亂七八糟是你搞不清楚而已

yanyu_911 wrote:
ex:單向二車道:右路邊白線10公分,那麼再右側是慢車道
右路邊是15公分的白線,右旁是路肩,這裡(路肩)是不能走車的
所以我才說路邊線左旁是慢車道,法條裡好像沒記載是否是慢車道,你說它是外側車道
無牌照的電動機車可行走否...可以,既然它可以行走,我自然會把它當慢車道看

這就是我說的修的亂七八糟,到底慢車道指的是這是那,又什麼15公分10公分的實線....

你要先搞清楚
不是所有路段都有慢車道

老實說我看不太懂你在說啥
PO圖比較快

這是一條四線道=單向二車道(你是不是把慢車道也算進去一個車道了啊?)
有箭頭的是快車道
靠雙黃線的是內側車道
旁邊的是外側車道
再旁邊是慢車道
再更旁邊的是路肩

快慢車道間有一條十公分白實線
慢車道跟路肩間有一條15公分白實線

就這樣
很難懂嗎?

怎板上一堆腦筋轉不過來的

郭采潔 wrote:
我沒找到這個資料你有...(恕刪)


你不覺得你老是拿法條在那轉來轉去
我建議您倒不如實際拿google map的街景圖來實地的教導一下我們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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