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車禍--機車闖紅燈被撞飛 空中轉3圈

7712 wrote:
轉發嚴重車禍-機車闖...(恕刪)

阿姨旁白不錯
開車的駕駛真倒楣
和用智障手機思維的人討論智慧手機是在浪費時間
好險有飛起來~不然直接被車帶走了肯定九死不生.
在台灣開車什麼寶都會遇到~真的要很小心!
開車跟打戰一樣,要有被婊的準備!

該不會是地痞流氓~不然闖紅燈怎麼可以這麼順!
那位阿姨的嘖嘖嘖怎麼可以嘖那麼快••••••
在澳洲,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轎車駕駛者一定完全沒事!!!
畢竟是綠燈直行並無違規事實,
而且是摩托車違規造成事故,必須負全部責任!!!
包括修理轎車費用,無車可用之精神賠償!

為什麼在台灣卻有這種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律啊!!!
我實在是不能理解耶!!!
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gbc168 wrote:
.... 應注意而未注意天皇條款又要搬出來了...(恕刪)


汽車應注意也有注意到了(扣掉在正常行車被其他物體擋掉的視線, 後發現突然闖紅燈的機車騎士), 也就是過白線或過白線之前一點當時也就注意到了, 眼睛傳送警告到大腦, 大腦再傳送訊息給右腳(反應時間), 然後右腳也就踩剎車了(後輪過白線沒多久就煞了) !

然而, 再以注意到之時間啓動右腳要踩煞車之後. 假設以正常車流最高時數而言, 一般安全距離尚需保持10多公尺以上之距離方能將車子安全完整停住.

法令依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2項前段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該畫面顯示, 無論如何汽車駕駛已經盡到責任(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驟然減速). 故機車騎士蓄意闖紅燈, 未能提供其他用路人足夠之反應時間與煞車距離, 而使該汽車駕駛無法避免撞擊.

所以, 沒有所謂的應注意而為注意的情況.

而, 應注意而為注意的地方在闖紅燈的機車騎士:
1. 他應注意是不是紅燈. <-- 有注意, 因為畫面中有停下來.
2. 他應注意是不能闖紅燈. <-- 有注意, 因為畫面中有停下來然後決定闖紅燈.
3. 他應注意闖了紅燈會不會撞到其他車<-- 有注意, 因為畫面中沒有撞到其他車子.
4. 他應注意闖了紅燈會不會被其他車撞倒. <-- 這邊就沒注意了.
5. 他應注意闖了紅燈會不會被警察看到攔下來開罰單. <-- 沒機會注意了.


還是有請板上有學過法律有良心有熱血的律師們提供解答.



台灣就是永遠都受傷的最大才這麼多自殺行為這麼多人闖紅燈
這條路我從關渡騎到中和上班都會經過,這兒真的滿可怕的路段,尤其又看了這一段,還是乖乖坐捷運專公車上班好了。

kennethkuu wrote:
在澳洲,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轎車駕駛者一定完全沒事!!!
畢竟是綠燈直行並無違規事實,
而且是摩托車違規造成事故,必須負全部責任!!!
包括修理轎車費用,無車可用之精神賠償!...(恕刪)


我是在鳥不生蛋的加拿大,如果這樣的情況下發生,
事情會像澳洲的 kennethkuu大 說的一樣。
衝紅燈的快退散!
[=Talon88=] ~~ ★★FlexMedia 90度 V747W,外國風情開箱小佈告★★ ◆◆ABee V30 小佈告◆◆Nexus 4 小佈告
台64下來 我很常走...
說真的!
除非是等紅燈變綠燈起步
不然跟車流 幾乎都是超速的
不過也大多是5-60
那台汽車感覺有6-70吧
汽車很衰+1
因為下橋右邊真的看不到來不及反應
我的經驗是前方沒車過路口我也是放慢
我汽車 機車都遇過闖紅燈
所以我已經反射習慣過路口絕對減速注意

而且那個路口~
想都不敢想 那個路口居然有機車敢闖紅燈
板橋人幾乎不敢闖那個路口的
這位大哥 唉...

這種狀況 誰開車的 應該都會撞上去or擦撞
但是影片看來 咬死汽車超速 還可以反告傷害
沒死的話 又會告的 汽車可能賠個百來萬跑不掉...

幾個月前 親戚機車沒注意 撞行人!
結果行人小腿骨折
親戚被告傷害...
攻防一陣子後 調解委員會和解解決
50幾萬才處理起來= ="

還有 呼籲不要開洪家大姊的梗了
真的家裡有冤案死過人
您一定能體會...
硬是闖紅燈是怎樣~ 不知道有沒有為民除害!
只是可憐了四輪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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