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郎0507 wrote:所以禁行的中文意思不...(恕刪) 你這是在玩文字遊戲,那你是不是應該以轉彎未禮讓直行? 你方向燈打了,行車路線也改變了阿。請搞清楚行政考量和路權的差別,事情也不是只從單一角度去判別這方面多查閱一些GOOGLE就可以吸收了,在此不多言了
反正就是來網上硬凹自己有理,迴轉不禮讓直行車還有臉凹。<<< 亦即他撞上我時~車子及人是已經呈現雷殘倒地的狀態>>>就是你擋到他行駛的路線他才會撞上你嘛,講的好像跟自己無關一樣。你等他先過去他不用為了閃你煞車又怎會雷殘,不會雷殘你今天也不用上來凹了。等看結果!!
十一郎0507 wrote:現場的警員說法倒與您不同對方是騎車自摔~雷殘後撞上我後方就算要變換車道~也不能來快車道啊!以上是警員當時的說法 即使是他超速加上切入禁行車道在肇責上依舊還是車禍次因。以初判表上寫明是樓主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那就等同說明了機車即使是切入禁行車道也是因為前車突然迴轉而閃避的後果機車的車禍肇責只有超速以此你可以查查一般類似的肇責分攤處理原則甲車在雙黃線迴轉被對向因超速行駛之乙車所撞,則甲車負90%肇責,乙車負10%肇責。(互賠) 倘乙車未超速,則由甲車負100%肇責由於初判表已經判定你違規迴轉了, 除非你申請再送鑑定否則同樣是違規迴轉和超速的引例, 樓主賠七成應該是至少的結果。其實樓主你應該也要知道, 越不和解越拖下去,一旦拖長時間或是弄得機車騎士不爽機車騎士開始喊哪裡痛哪裡內傷手腳麻痺的加上開始婆婆媽媽還是路人鄰居嘰嘰喳喳給個一堆意見那種弄到最後賠了整台機車又賠住院費還要賠無法上班的補償和身心受傷的案例隨便google就一堆了遇到這種事情就是得面對一堆鳥氣, 有保險幫忙只是讓自己少損失一點記得持續打電話關心一下對方, 不然後續處理絕對越來越麻煩。
十一郎0507 wrote:可是我已經請理賠去聯絡對方談和解了說...(恕刪) 既然有保險..趕快請理賠專員去談和解比較實際在這跟其他人爭的面紅耳赤..咬文嚼字的就只是為了辯一下樓主的肇事責任到底是七成還是五成?
看完影片及相片。深深覺得七成便宜你了。你迴轉完成後在外側車道,卻直接往內側車道開,你有打方向燈,但我想你的動向沒人看的明白吧!當時在外側車道為了閃避你,自然會往內側車道而去。你卻任意變換車道至內側,那不撞上去還能如何?還是你認為你迴轉時,車道上的車都得停下來等你迴轉完及切換車道完成後才能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