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待申訴結果】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會欣然接受

感覺越來越精采了
不得不搬板凳過來
來瓶可樂加爆米花
不過說實在的
台南的平交道自從有沙崙線之後
火車好像變的很頻繁
所以最好走開元陸橋、小東路地下道比較好
黃色小鸭 wrote:
單憑一張閃光號誌亮起時樓主車壓在停止線上的照片無法證明闖越

單憑一張? 你的網頁開啟照片那麼慢嗎? 還在用撥接?

後面一堆闖越的照片... 看不到???

米高鹽 wrote:
如果第一張照片顯示 樓主位置"已經開過停等線"... 你的長篇大論才有意義吧!

整篇看下來... 不是警察很聰明... 而是有人不夠聰明~~~

61樓鐵路警察局講的你都沒看嗎?

當然啦

你可以說樓主斷章取義或瞎掰
黃色小鸭 wrote:
61樓鐵路警察局講...(恕刪)

喔... 所以開車只要能證明黃燈時 已"停"在停等線 就可以闖紅燈???~~~ 即使撞人 還可以主張"路權"?!

您要不要現在開車出去馬路試試???
URIAGE wrote:
本來決定先保持沉默
但是為導正視聽,只好澄清, 日後不再就此說明

我就是檢舉人~我不會無綠故檢舉你, 這麼大的罰款警察也不會隨便開你單, 我可理解你的仇恨, 但事實不容歪曲, 相關全程影片已檢送警局, 你可靜待通知申訴結果

事實是:你於2015-2-10 晚通過東豐路平交道前, 你的位置在白色車"左後方"...是左後方喔, 當警鈴嚮起時所有車都停止前進, 而你也在停止線前停止前進了,而與白色車"平行" 但你"停止了5秒後"卻趕在柵欄放下前加速闖越過平交道, 你在闖越前已足足"停止了5秒"喔.....,但你還是再加速闖了....

你可看像片中, 你正在通過時, 柵欄已正在放下, 你差點危害了你全家人及整列車人的安全, 也可能耽誤了我的行程, 所以我只好當個好公民了

如果你是正在通過停止線, 而警鈴嚮, 我不會檢舉你, 否則每天都一大堆,

此件絕非如媒體報導"兩秒平交道"之情事, 闖越平交道事實無誤~

台南市需要建設經費, 所以只好由你幫忙出一些了
...(恕刪)


停止五秒時白色車是不是沒有停衝過去?

那樓主如果跟白色車一起平行前進是不是也safe?
黃色小鸭 wrote:

, 你在闖越前已足足"停止了5秒"喔.....,但你還是再加速闖了....
根據下面這張照片

意思是樓主加速闖越卻還踩煞車?

雙腳開車嗎?


總之
影片放上來給大家看吧

不然擷取一張【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時樓主還在【停止線內】的照片

這樣事實就很清楚了 不會一人說一套

...(恕刪)


如果你有開過那裡

你就會知道為什麼在一半時必需踩煞車一下

沒人想在車內飛起來吧
在平交道這種地方鈴聲響起來馬上停下來就好...是有沒有那麼困難阿...這都能吵...

URIAGE wrote:
本來決定先保持沉默
...(恕刪)


好想看影片啊
讓所有網友知道真相吧
Soarskytw wrote:
請各位大德評評理並...(恕刪)


10年以前,青年路平交道車過一半(也是順前方車流,住台南這附近的應該都了解)
噹噹響起,柵欄準備放下了(通常無預警的)
當然繼續往前衝
照相機很準確的連拍兩張
事後收到,當時並無所覺
最後乖乖去繳罰金
從此開車寧願繞路也不開車過此平交道
民眾林先生:「我如果停在這邊(平交道),接下來事情是不是會更嚴重,於是我看前方真的有足夠的空間,我就趕快加速過去。」
~~~臉腫到要戴口罩? 公布影帶會不會有個資問題? 林先生會不會被用車號肉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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