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種狀況被開勸導單--->喔?勸導耶,沒開罰,恩,不賴.........若干天數後.......我上次停在消防栓旁邊,反正也沒事,再停一下....反正會開勸導單而已..........-------------------
League of wrote:開單沒關係,但請開在會阻礙交通的汽機車上,有些地方停紅線跟本沒影響不去抓賊整天跟廢物一樣躲在一旁...(恕刪) 所以,我才覺得有些人法治觀念薄弱,不是只有交通才是唯一,真覺得那個紅線畫的不合理或合法,去找里長協助,看如何取消紅線(他可以連絡相關單位會勘)違停的人,會自己覺得自己阻礙交通了嗎?紅線停車本身就是違規的行為,何必扯沒影響交通......
Selma wrote:內政部警政署還明文規定,「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恕刪) 這個只是警政署內部的作業注意事項,連法、律、條例都還稱不上,位階還比不上條例,10年前的作業注意事項,放在今日未必適用主要是看當政者挺不挺而已(警政署高層態度)會有"輕微違規勸導"這個規定出現,其實是在保護員警,讓他們有一點伸縮、有一點另類的裁量權...萬一碰到了個正妹,不想開單,可以勸導她一下就放人走,萬一有特殊情況,可以放人走,如果沒有這些規定在後面,要是闖紅燈或是沒戴安全帽被攔下,他可能必須一定得開罰單,免得被民眾反咬一口有瀆職問題...為什麼交通違規,卻沒有開罰單。
大大你少說了一個一定要說我朋友或是~我根本沒違規只是想討論Birmingham Uni wrote:現在違規車主都有SOP1. 指責警方為啥不抓前面的違規2. 對警察大小聲~~情緒抒發~~完全不用錢3. 罵完之後開手機全程錄影4. 大喊警察打人~~5. 回家剪輯事發錄影6. PO網尋求慰藉7. 發現與論一面倒時協同議員罵警察執法過當8. 以下就看個人
League of wrote:開單沒關係,但請開在會阻礙交通的汽機車上,有些地方停紅線跟本沒影響不去抓賊整天跟廢物一樣躲在一旁 開罰單的屬交通大隊抓賊的屬刑事警察局勤務又不是警察想幹嘛就幹嘛想去開單就去開單,想去抓賊就去抓賊,自由選喔?你還是先弄清楚再罵吧
League of wrote:開單沒關係,但請開在會阻礙交通的汽機車上,有些地方停紅線跟本沒影響不去抓賊整天跟廢物一樣躲在一旁 紅線是交通局處等單位視道路狀況而劃設,警察只是執法...若該處沒影響,的確可以請里長、議員邀請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如屬沒必要的話,交通局處會塗銷!紅線違停並無列入警察交通執法的績效...會取締大多都是民眾報案或檢舉居多...我才不相信,對於不算績效的違停,警察會整天躲在一旁...
a24976440 wrote:違停的人,會自己覺得自己阻礙交通了嗎?紅線停車本身就是違規的行為,何必扯沒影響交通...... 何止知道會阻礙交通,還知道危險所以還會閃雙黃燈,真是明知故犯,沒廉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