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NT wrote:
要拿後面權責機關稽查不易來論述前面檢驗機關不應該檢驗,這個叫牛頭不對馬嘴。
更別說,每一次測驗的當下本來就只能保證該時是符合法規的,全世界都是如此,
如果你要用驗完之後可以改來論述前面不應該檢驗,那麼你提倡的不應該是我國政府應該承認歐日美規證書,...(恕刪)
大大其實自己就已經回答你的提問了!這確實是一個牛頭不對馬嘴的提問~
國外車測報告如此,結果進來的卻是完全不同的規格,這是否已經涉嫌偽造文書?當然針對這種情形,國家有另外的處理手段!那是否表示國家有這種因應及處罰手段就能完全杜絕詐欺行為?不可能嘛!
之所以提到共用授權,這並不是要把誰扯進來,而是大大擔心的問題:文書與車體不符的疑慮,其實現在正在發生!除非國家的檢驗制度是逐一檢驗且不能省略任何檢驗項目,否則沒有人可以擔保!但實務上不可能這樣做的!樓上的c大也提到,其實台灣也已經承認許多國外的檢測報告,同款車進來台灣不必再做同項目的測試,我只是想說你的擔憂是確實存在!不止台灣有這疑慮,全世界需要驗車的國家都有!但難解!因為符合歐美日車測報告的車輛,也只能証明該車在受檢當日是符合的!但ARTC的車測效力何嘗不是僅限當日呢?文書不實或是日後改裝,我想這就叫馬嘴~
我並沒有說「因為日後可以改裝,所以檢驗根本沒有意義」呀。如果全世界都不必驗車,可以自由流通,當然是我希望的!但就如大大所說的,這天離我們還遠的很!各國總是有最其碼的檢驗制度!但是否也能藉由承認歐美日車測報告作為我國檢驗車輛的作法?事實上某些檢測項目我國已經承認了,我想擴大認定是可行的~
再者車測檢驗的目的難道是為了保証該車日後亦都能符合規格嗎?有哪個國家的車測報告「有能力」保証這點呢?這點大大自己也理解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