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56011 wrote:
對錯是非並不是...(恕刪)
「對錯是非並不是由多數人的認同,決議就是對的
如果是這樣,那少數意見就只能完全被埋沒?
立法院、台灣人民單為了藍綠問題,有多少對的事情就這樣被否決了?
還不夠嗎?」
這我認同,我也覺得這問題很嚴重,但今天我說的是全民公投,是由全國人民來決定改裝車的任何問題,今天台灣就是民主國家,但近來常有少數為了自身利益霸凌多數,所以我覺得像類似議題可以利用公投方式決議,(但可能成本過高,不會成立)
「我絕對反對噪音,但改裝跟噪音根本是兩回事
執法必須合理」
我也不討厭改裝車,但我討厭改了很亮很刺眼很吵的改裝車,就我在路上看到的改裝車,十有八九都會有很亮很刺眼很吵的三個討人厭的問題,改裝是個人自由,這個人自由如果是在不影響他人的感受下進行的,那也就算了,但很多改裝車卻是影響別人的情況下進行改裝,這我就無法接受
「試問
哪天你跟家人朋友去聚餐,只要其中一人有喝酒
回家時,開車的沒喝酒
警察攔你下來,直接說你酒駕,無須酒測
你翻不翻臉?」
試問,有那個案例是無需酒測就判酒測的,你舉的例子不成立
再問
你沒喝酒警察會攔你下來嗎
你沒改裝警察會攔你下來嗎
台灣現行法規就是這樣,住在這裏本來就是要遵守當地法規,你可以為改裝車爭取新法規,但爭取到了就是要遵守
P.S.手機排版怪怪的,傷眼請見諒
vicence wrote:
乾脆改成市售排氣管未...(恕刪)
排氣管只要角度、「分貝」、防燙蓋、數量,以上都正確,就是可以改
哪裡是法律漏洞了?
照規矩走,怎麼說是漏洞呢?
環保局現在的確是要求廠商販賣之前就得送驗了
檢驗合格才可發售
但之前買的人呢?我排氣管快九萬,不然你買走?
是不是應該要給民眾去環保局檢驗?合格發標章?
但新北市不給,其他縣市認證的新北也不認
還在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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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正確作法應該是這樣:
1.廠商日後生產產品,必須經由認證,核可後才能販售
2.之前生產的去補認證,取得認證方可販售
3.之前已購買的,環保署認證,認證合格發給標籤,並照相上傳雲端備份,日後被攔下若與照片不符,開罰。日後零件受損,需再行前往檢驗認證更新照片
4.若有商家販賣未經認證商品,重罰
5.若有民眾安裝無認證標籤排氣管,分貝合格:開驗車單請民眾前往認證;分貝不合格:重罰
有問題不是只會反對,直接通殺
你不喜歡改裝車,你也沒資格剝奪別人的興趣
不影響到別人為前提的改裝,不違法,那為何不行?
現在是監理單位在違法,搞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