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給國道一個順暢的車流量


tai6021 wrote:
塞車的主因是"一人汽車""一人汽車""一人汽車" 很重要所以要學著說3次
不管是國道還是非國道 這都是主因 別在牽拖一堆有的沒的 就算真的有影響
也沒有"一人汽車"影響來的大 別在自欺欺人了


那重機不也很像另類的一人汽車

我說過,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台汽車還是一台重機,給的安全距離不會差多少

四人搭一台汽車或是一台七人座坐滿絕對勝過一列重機車隊
Mianhuayubaby wrote:
那重機不也很像另類...(恕刪)
一樣是一人使用交通工具的狀況,汽車沒辦法多台使用一個停車格

你說的例子只有國道全時段實施高乘載才有可能,但真有這種可能嗎?
無名子 wrote:


有在騎機車,機車...(恕刪)

國道早有規定不能同車道超車。

無名子 wrote:
有在騎機車,機車肉包...(恕刪)


交通工具的安全性一定是有差別的
如果依照此邏輯 腳踏車更危險 應該不能出現在一般道路
行人更是不能出門走在馬路上

搭乘每一種交通工具都有風險
一台小轎車 在高速時跟貨櫃車、遊覽車碰撞
小轎車這種鐵包肉會有多安全?

那貨櫃車、遊覽車是不要也要抗議小轎車上國道??

重點是駕駛本身技術與反應能力,
同一個三寶 開4輪的與重機來攻擊你哪個會比較痛?

政府應該是要教育民眾防衛性駕駛的概念
也要管理好誰可以上路 誰不能上路
視力、反應力、體力 不佳的駕駛 就不該上路

駕照太好考了,考不出程度
惡性駕駛行為的人應該是要被取消駕照不得再考照
路上的車不管大小台才會安全

Mianhuayubaby wrote:
那重機不也很像另類的一人汽車
我說過,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台汽車還是一台重機,給的安全距離不會差多少
四人搭一台汽車或是一台七人座坐滿絕對勝過一列重機車隊



ctk2144 wrote:
一樣是一人使用交通工具的狀況,汽車沒辦法多台使用一個停車格
你說的例子只有國道全時段實施高乘載才有可能,但真有這種可能嗎?


不可能,只要下雨天去看看路上的車子就知道,80%以上是一人汽車!

cinnamon coffee wrote:
你指的,是車道寬度,法規上的汽車,同一平面都只允許一部車存在
行駛面積,指的是車體長度加上與前後車的安全間距,這長度,足以供三部機車使用


一台普通房車車長 4.5米, 時速110時安全車距是 55米, 所以行駛面積是 114.5米

三台機車如果後車是汽車的話, 那行駛面積應該是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後車汽車安全車距

也就是說 (114.5-55) =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
--> 19.8米 = 機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

扣除機車車長 2米, 17.8米是否足夠在時速110公里煞停?

這就不清楚了...
kubuz wrote:
一台普通房車車長 4.5米...(恕刪)

依照前經濟部長陳瑞隆的說法,3000cc算是很小的車,而3000cc的車,基本長度是4.8~5.0米以上

用車長4.8~5米來計算,就知道夠不夠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依照前經濟部長陳瑞隆的說法,3000cc算是很小的車,而3000cc的車,基本長度是4.8~5.0米以上
用車長4.8~5米來計算,就知道夠不夠了


一台普通房車車長 5米, 時速110時安全車距是 55米, 所以行駛面積是 115米

三台機車如果後車是汽車的話, 那行駛面積應該是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後車汽車安全車距

也就是說 (115-55) =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
--> 20米 = 機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

扣除機車車長 2米, 18米是否足夠在時速110公里煞停?


多了 20公分就煞的住嗎?
kubuz wrote:
一台普通房車車長 5米, 時速110時安全車距是 55米, 所以行駛面積是 115米
三台機車如果後車是汽車的話, 那行駛面積應該是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後車汽車安全車距
也就是說 (115-55) =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3
--> 20米 = 機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
扣除機車車長 2米, 18米是否足夠在時速110公里煞停?
多了 20公分就煞的住嗎?

重新再多看了一下,才發現我看錯重點,你也根本算錯了...

3部機車的安全車距,是以其中一邊前後兩台、其中一邊一台(或稱Z字形之字形、階梯形)來計算、判斷,所以應該改成
(115-55) =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2
--> 30米 = 機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

扣除機車車長 2米, 也就是說有28米的安全車距

cinnamon coffee wrote:
重新再多看了一下,才發現我看錯重點,你也根本算錯了...
3部機車的安全車距,是以Z字形(或稱之字形、階梯形)來計算、判斷,所以應該改成
(115-55) = (機車前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2
--> 30米 = 機車安全車距+機車車長
扣除機車車長 2米, 也就是說有28米的安全車距


先不談Z字型在國道上合不合法
機車時速110公里, 28米煞的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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