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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使用中」的車輛,當然就跟一般車輛一樣,可以停在合法的公共區域,包含機車停車格,當然可以停。
「待租中」的車輛,屬於商業行為,車輛必須放置於「商家自備的場所」或「政府允許的地方」。oBIKE上鎖就是歸還,歸還後就屬於商家自己的責任範圍,oBIKE將到處亂停推給使用人的公德心,這是不負責任的,oBIKE必須確保他的車輛在待租狀態都能放置在「自備的場所或政府允許的地方」,例如「告知可以停的地方」、「主動檢舉處罰亂停的人」、「沒停在容許的地方就繼續計費」、.....,必須想辦法確保使用人將車輛歸還到該公司「自備的場所或政府允許的地方」,而不是用「公德心」一推了事。
uBIKE設樁的目的,就是確保車輛只會停在被允許的地方,不會到處亂停,並且可以對車輛進行維護、報廢處理。這是負責任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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