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也可以去投訴你,他是主線,你本來就要讓他先走,硬切人家車頭,你也是逼車. 各打五十打板~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雙方都有錯就不予置評了! 其實台灣近年行車之人就是缺少互相禮讓,希望大家能多點包容心,有時吃點虧在安全的範圍內給人方便少呈一時之快,希望社會能更和諧~
好像兩邊都在互切...
遊覽車被這樣切也很不爽吧..
我看到有台車
不打方向燈
直接硬插進去別人車道
而且還插得亂七八糟
請問這樣是逼別人車還是不守交通秩序

百分百"三寶取暖"
如果這檢舉成功,

這職業駕駛準備被記點了!


職業駕駛除非不缺錢,

沒在靠這收入的!

但車行在監理所可能都會受影響!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178996855&ctNode=87895&mp=117051
第43條:蛇行、飆車、逼車、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暫停、拆除消音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27920

如果那位遊覽車司機吃飽閒閒
也拿行車紀錄器影像
互相對質(我車上那麼多人,你硬插進來,害我撞到路邊電線桿,你怎麼負責)
樓主該如何跟司機說明

你做壞事可以
別人就該依法行事
不然就是十惡不赦

壞人指責別人也使壞
很妙阿!!!
你XX他他在XX你,

你們X的我好亂啊!
樓主這樣開車真的是頭一回被逼車嗎....
所以只要我車身過了就是可以插好插滿的節奏嗎....
然後被插了還可以上01取暖...太棒了!!世界真美好~~~~
樓主先插隊有錯在先,遊覽車採以牙還牙方式逼車,更是要不得,就像有人踩了你一腳,沒道歉卻揚長而去,你竟然拿刀追殺砍人,樓主若檢舉對方,對方應該也會檢舉樓主,不過樓主似乎並沒違規,若是有打方向燈的話,應該只是開車習慣不好,任意超車。遊覽車則應該會大失血!
切人家車就當作沒事一樣,被硬切就在那邊該該叫

跟小學生一樣,先動手打人,後來被教訓,不爽就去找老師告狀

有Guts就跟緊一點,不要留任何縫隙給遊覽車切

像樓主這樣的開車模式,還會遇到很多次逼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