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結果: 不舉發:經檢視影片,檢舉人車輛有注意前車狀況之義務,且該車已駛入路中,檢舉人不可主張路權,無違規。1.轉彎車完全"無"違規事項可成立,無須"雞蛋內挑骨頭"!2.此處並沒有"禁止左轉"標示,只有"機車須兩段左轉"。3.版主如有意見可向"台北市交通局"反映,沒必要找該路段左轉駕駛麻煩。如果版主真的有誠意為台北交通好,請順便告知台北交通局,該路口(西向東方向)右側"無交通號誌桿豎立"!
台灣就道路設計失敗!兩線道到路口可以變成三線 內線變左轉 內線往中靠 外線往機車道靠 然後機車道消失。如果要按照標線跑,我看大概一天會撞死不少騎機車的。光這個也可以搞一堆壓雙白線吧。開車除了太誇張的。一律都不會檢舉。開車是互相的。開車放寬心點。
KRyuu wrote:https://www...(恕刪) 民國95年以前的法規若轉彎車先抵達路口中心而直行車尚未抵達路口中心那直行車的確是要讓轉彎車先行民國96年已經將這條修改過了無論轉彎車是否先抵達路口中心而有直行車將通過路口轉彎車一律需禮讓直行車通過這警察根本也是四輪嘴臉之一還有在注意路況勒
很多左轉彎車喜歡侵入對向車道等待轉彎這樣才能把還算順暢的對向車流弄成連貫並擁擠好讓自己能轉彎的空檔減少....真是有病。而且車打斜的,不只佔了更多路面,方向燈也看不清楚甚至像影片中這種根本沒開到路口中心線如果他等到紅綠燈變換,就變成逆向了...這是一種自虐行車模式
不敢想像 左轉車不能伸頭的台北 上下班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到目的地?介紹一下你們的孬孬套路檢舉成功 - 不關我的事! 我們要尊重專業! 是警察開的!!!檢舉失敗 - 警察失職! 警察無能! 警察不專業!!!整天PO別人車牌 現場叭都不敢叭一聲.............
一車的左轉事件,各自表訴還真多種不同。每個駕駛的觀念及引用條文不一,難怪路上問題一堆的。若是依~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的觀念,左轉車為停紅燈時的第一台車,那麼,這台車的後方整條線道這個綠燈大概只能過2.3台車唄。讓一台車,會耽誤多久時間?就算是停等到前方下一個紅燈,這條小巷能出來多少車?你與前車能差的了幾個車身?讓與不讓,哪樣能讓兩邊道路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