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dashane wrote:
看起來大家覺得佔用內側車道比超速還罪不可赦?
換個角度, 如果今天有一台時速110的A車佔用內側車道, 而被後面時速180的B車追撞,
事故鑑定報告書主要會是誰的錯?
車禍的發生,大部分的情況都是"雙方都有責任(錯)",像您剛剛舉的例子,也是甲乙兩方都有肇責,需要釐清的只是比例問題。
若要有絕對對錯的情況,其實很少。
如:1. 你停在路邊停車隔內(而且不得超出格子),無故被撞。
2. 你靜止停在紅燈前(而且不得超出停止線),無故被從後面被撞上。
基本上,只要車子都在行徑中,很難只有單方面的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