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fragment wrote:長知識了身為機...(恕刪)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3531636?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linepush沒辦法機車優先道這麼小,一般的車子寬度都比機車優先道還寬,佔用的話基本上一定超出右邊的邊線,檢舉任意使出邊線是最容易過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條~
全自動 wrote:如標題!請問各位大...(恕刪) 對方絕對是提供整段影片,警察為了避免爭議 沒有絕對明確事實也不會開單你可以去申訴~最多警方把整段影片拿出來 自己被打臉機率~我是覺得超高的我個人猜測啦~~你的確是要右轉~但因為覺得前面車子太慢,就直接利機車優先道 順便超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當然是佔用,好好笑的論點。就像好多違停的駕駛會打燈,還是違停呀。...(恕刪) 只憑一張照片就一眼斷定是佔用?照片地點你熟嗎?離轉彎巷口距離多遠你知道嗎?這就是檢舉人和檢舉魔人心態上最大不同的地方!
陳小鄧 wrote:說真的要檢舉這種【占用機慢車道】、【行駛禁行機車道】隨便一個車流量大一點的路口,光上下班時間檢舉應該可以輕鬆破千件.. 用講的很簡單我也會。你要不先來檢舉看看,別說是上下班時間,就給你一整天,不要說破千件,你能檢舉個二十件【占用機慢車道】、【行駛禁行機車道】再來說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