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去了一趟台中實在...(恕刪) 其實台北市也很常常很多車子違停阿剛剛經過南港展覽館發現塞車,原來是違規並排阿還不是只有一件還有搶黃燈的車輛所以水準都差不多拉整個台灣都差不多這樣阿大概這幾個的區域沒人常常檢舉吧
如果只是開車或騎車經過,要靠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來檢舉違停根本是不可能,因為不到3分鐘,也沒法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除非剛好人下車,不然只會被打槍而已,再來台中最近連逆向停車好像認定也變嚴了,我有附上緩慢經過拍下逆向車的影片檢舉,都被打槍,。警察回說無法確定該車的停車狀態,所以不舉發,因此現在逆向停車我也都放棄不檢舉了。更新一下,一件逆向違停又被打槍了,同樣是附上緩速經過的影片,警察是這樣回的"因採證資料無法辨識車輛係(55條)臨停或(56條)停車狀態,致無法對被檢舉者提供有力證據以佐證現場之事實",我是看不太懂,因為不管是臨停還是停車,它就是停在那了,我還特別標明"其後照鏡已收折,顯為停車狀態",那開單有什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