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更新)部分台中人的無恥程度真是令我這鄉巴佬嘆為觀止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去了一趟台中 實在...(恕刪)

幹得好!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去了一趟台中
實在...(恕刪)


其實台北市也很常常很多車子違停阿
剛剛經過南港展覽館
發現塞車,原來是違規並排阿
還不是只有一件
還有搶黃燈的車輛

所以水準都差不多拉
整個台灣都差不多這樣阿
大概這幾個的區域
沒人常常檢舉吧
真的有點誇張
支持樓主大大檢舉~~
這並排太猛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去了一趟台中 實在...(恕刪)
網友說停三排太扯了吧,台中不愧是法外之地,台中根本沒警察吧.
阿忘了~ 我也是台中人,媽的真丟臉,還好我不敢停三排.
不是台中人,是台灣人都這樣好嗎...可恥到靠警察取締才知道自己行為是錯的
不用台中,全台我看只有台北市的某些交通熱點不會看到併排

其它的區域像我常去的三重正義北路,併排算是很常見的違規

因為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駕駛都會認為不會有人檢舉的

sony0217 wrote:
台中的交通就是這樣...(恕刪)


無視違規的行為,卻指責檢舉的人
這就是無恥的行為^^

之前的文就說過是台中日常了 別不相信 紅色的你都有拍到 綠色的還沒成功 下次來台中市試試看吧!!

如果只是開車或騎車經過,要靠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來檢舉違停根本是不可能,因為不到3分鐘,也沒法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除非剛好人下車,不然只會被打槍而已,再來台中最近連逆向停車好像認定也變嚴了,我有附上緩慢經過拍下逆向車的影片檢舉,都被打槍,。警察回說無法確定該車的停車狀態,所以不舉發,因此現在逆向停車我也都放棄不檢舉了。

更新一下,一件逆向違停又被打槍了,同樣是附上緩速經過的影片,警察是這樣回的"因採證資料無法辨識車輛係(55條)臨停或(56條)停車狀態,致無法對被檢舉者提供有力證據以佐證現場之事實",我是看不太懂,因為不管是臨停還是停車,它就是停在那了,我還特別標明"其後照鏡已收折,顯為停車狀態",那開單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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