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能詢問對方有没有駕照?

fanrien wrote:
哈哈哈笑死,不倫不...(恕刪)


雷小炫 wrote:
無法理解駕照跟車禍的...(恕刪)


+1
我稱之為"哪壺不開提那壺"的比喻!

如題!
既然是A使用錯誤"擅自"把陽台加裝窗戶(因),
導致瓦斯無法散去發生意外(果)! 干B何事?

這跟沒駕照上路不同! 沒駕照是自己明知沒駕照而"逕自"開車上路!
是有"立即的危害他人(雙方)生命財產"!
"車"在無照人手中不是交通工具而是殺人武器!
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怎麼能只處以行政罰?

當然一方水養一方人!
那些被無照駕車撞死的受害者是最無法接受的事實!

很可惜! 就跟台灣恐龍的司法制度一樣!
殺人不判死!
給受害家屬的理由總是"可教化""有愛心"所以可以不判死刑!

莫名氣憤的無解!




A辣愛怕跑 wrote:
只要無照 先鞭刑10下
只要酒駕 先鞭刑10下..(恕刪)

+1 可是不少政要名人都酒駕,
要鞭的話 很難看
所以 鞭刑只能夢想!
sheng62 wrote:
我稱之為"哪壺不開提那壺"的比喻!
如題!
既然是A使用錯誤"擅自"把陽台加裝窗戶(因),
導致瓦斯無法散去發生意外(果)! 干B何事?
這跟沒駕照上路不同! 沒駕照是自己明知沒駕照而"逕自"開車上路!
是有"立即的危害他人(雙方)生命財產"!


如果依你所說,沒駕照就上路是
"立即的危害他人(雙方)生命財產"

那沒有執照,就裝熱水器,
不也是"立即的危害他人(雙方)生命財產"嗎?

為什麼政府要規定裝熱水器要有執照?
就是希望人員能通過考試,
表示他們有裝熱水器的相關知識,
才能安裝熱水器,
以免因安裝不正確而造成瓦斯外洩之類的意外,
這跟考駕照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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