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檢舉達人1993字血淚自白!「個資只給警察」遭外洩住家曝光慘被站崗

這個臉皮真的夠厚, 你要吃早餐是你的事情, 你違停妨礙到別人就是不對。
還在這邊大言不慚的講說你要買早餐。怎麼可以這麼誇張

奇聞

wpd00 wrote:
你有去過市區買早餐嗎?? 如果整個地方早餐店就那幾間 好死不死都沒位置停
平常上班時間你不就不用買了??? 什麼叫貪小便宜??
EnzoTVD wrote:
這個臉皮真的夠厚,...(恕刪)


防礙?? 你要不要去斗六夜市那邊的路繞繞看看???
或是雲科大那邊也行
被檢舉的已面對制裁了,人家要登門答謝也是理所應當.大家心安理得就好,這樣正義達人需要還業障剛好而已.
這位中南部小孩方便公布你時常買早餐的地址嗎? 我想去朝聖。
順便拍拍照幫你跟警察爭取以後中南部買早餐可以任意違停。

wpd00 wrote:
抱歉 我中南部孩子 不像北部那麼便利,你來這邊生活就知道了
檢舉人個資不一定是被警察外洩的,其實從檢舉人照片的日期時間去拜託店家監視器給你看多數也能看到檢舉人。尤其在住家附近被檢舉的更容易拿到監視器資料。要看到檢舉人的容貌、機車、汽車牌照是有機會的。

有些行車記錄器就會錄到檢舉人容貌、機車、汽車牌照(這是最有可能知道檢舉人的方式尤其是住家500公尺範圍),檢舉人除了到處檢舉之外,自己住家附近也一定會到處檢舉

所以說「個資只給警察」遭外洩.....其實不是100%正確的,因為警察洩漏個資是很嚴重的懲處。警察為什麼要拿自己的職業生涯冒這種無聊的險...只為幫朋友或被檢舉人的人情嗎
wpd00 wrote:
我旁邊停的是機車 不...(恕刪)


法規上連腳踏車在旁邊都算併排,旁邊有空的停車格也算,重點不是併排是佔用了慢車道或快車道,佔用了車道影響其他人車通行才令人討厭。

ettvyang65 wrote:
敢檢舉卻不敢面對?...(恕刪)


敢規違不敢面對?

不去檢討違規的人,反而檢討檢舉人
這什麼心態我我不懂

要是沒違規就不用怕檢舉OK?

王母.大娘 wrote:
對啊…檢舉潮爽DER...(恕刪)


沒差阿 敢檢舉就有本事承擔!

酒駕是二碼事,酒駕最好 關到死
EnzoTVD wrote:
這位中南部小孩方便...(恕刪)


斗六雲科大那邊 可以去朝聖朝聖

哦 對了 順便跟你說 這邊名車很多 開車小心點!

瑪莎拉蒂 1A 2B 雙門跑車 保時捷 很常見

philip9188 wrote:
被檢舉的已面對制裁...(恕刪)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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