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汽車要左轉的視角,前方高架距離約400m,影片看左轉速度,這58歲駕駛沒有特別注意停等對向直行車重機視角:炎峰橋前有支照相機→減速,接著彎道下坡,進橋直路→加速....假設重機速度150,前進速度每秒=移動41.6m,駕駛左轉前4秒=166m外,,如果視力不好的人=看不到 ,或速度太快,遠方太小點,剛好被中間反光板擋住,轉過去4秒碰撞!....,,(以上是假設情境)重機有沒有超速,沿途調影片計算秒速移動距離就知道超速是重大車禍重要因素之一,,除了自己沒時間反應,別人也會沒時間反應會車禍雙方都有責任這條路這麼直,這仿賽車隊年輕人愛騎快,命就這麼沒了,如照速限70不可能會碰撞,絕對有時間反應煞停或閃避,依法規及判例~我的判斷:這無號誌,汽車肇責最少8成,,更大機率會全責
Mikadoyakumo wrote:直行車路權不是絕對,(恕刪) 但就是有人硬要拿直行車路權來說嘴阿上次BMW那個不就是一個大案例超過兩倍的限速以上,這樣不要說禮讓,遇到一隻貓狗或地上掉落物我看他就要上西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