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新北市車輛事故鑑定怎麼鑑定

一直吵外側車道跟慢車道不相同有點詭異,但以功能上,簡單來說慢車道可提供右轉車輛做行駛用途,為何要這麼做?因為當你從慢車道左側車道做右轉時,你還是要禮讓慢車道直行車先行,撞到就吃肇責囉~
反正這種開法馬路上看多了,硬轉然後後照鏡像裝飾一樣,下車還一臉理直氣壯說方向燈打很久的,關其他用路人屁事?給你更好的選擇不用,偏偏要選容易發生車禍的怪誰🤷♂️🤷♂️🤷♂️
zaq62362 wrote:
我也好想問我也是大老(恕刪)

你這個更誇張,連汽車都過的去,這叫做靠邊嗎?

現在很多人 視車如命,油門踩重一點 車子會壞掉,

緊急煞車 車子會壞掉方,向盤打到底 車子會壞掉。
那麼,可以請問樓主,該大重在鑑定報告中的,肇事因素,是甚麼嗎?
道處 45條1項15款: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道處 47條1項01款: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是上述其中之一還是別的?可以知道嗎?

內政部營建署
.pdf檔
這邊 ( 27/153) 有各種車道的名詞解釋,應該有相當的法律效力。
2.2.2 慢車道
慢車道係指在有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供機車、人力行駛車輛、獸力行駛車輛等使用之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 2.0 公尺。如採分隔設計,其寬度不得小於 2.5 公尺。
zaq62362 wrote:
我也好想問我也是大老(恕刪)


你的行車方式太優柔寡斷
你說,大老遠就打方向燈了,那為何不早早向右靠?
依照騎士的速度,你早些時候關門靠右,就不會撞到了
非要人家已經靠近你了,才向右? 
又不看後照鏡? 又覺得別人要讓你??

很標準的,中線直接轉彎
你全責判的正確又好
zaq62362 wrote:
我也是大老遠就打方向燈並且慢速行駛了
結果警方判我全責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笑笑地吸收(恕刪)


三線車道,你從中線就直接右轉?

而不是先換到最右側車道?

警方說你全責,沒有太過分啊

單就圖來看,汽車全責.
重機行駛慢車道無關肇因.
至於細節有没有鬼,我不知道.
車輛事故鑑定的結果,跟放屁一樣,法官也只是"參考"而已,所以不必太在意.
與其七嘴八舌且只看自己想看的
不如去請個好律師
另外初判本來就是參考
我也有過初判有責
(就是因注意未注意)
鑑定後無責任的
wieuskei wrote:
來看看偉大委員們怎麼(恕刪)


本來超想替你說話的
但是看到更新的第一點,就覺得妳朋友即便不是全責也會是絕大部分的責任。
他已經打方向燈打了兩百多公尺,為什麼你朋友還是要待在他的右邊?

我個人是認為你朋友是主因,那台四輪突右轉是次因。
ILoveToEatApple wrote:
本來超想替你說話的
但是看到更新的第一點,就覺得妳朋友即便不是全責也會是絕大部分的責任。
他已經打方向燈打了兩百多公尺,為什麼你朋友還是要待在他的右邊?

我個人是認為你朋友是主因,那台四輪突右轉是次因。


四輪還是有肇則阿,所以鑑定沒責,不知道是怎鑑定的

另外想問兄臺
有人再你後面打方向燈打兩百多公尺後行駛到妳左手邊突然右轉,你就變肇事主因囉~~
有人方向燈打了兩百多公尺在最左側車道突然跨車道右轉,是被撞的主因囉
真是這樣,一打方向燈,後面的人都要全部慢下來等他過囉?

方向燈只是其中一個轉彎必備要素,但不是打了方向燈就可以亂轉......
連碰撞照片都沒有很難判斷吧

四輪的碰撞點是在右側、右後、左後

機車碰撞點是右前、正前、左前

在沒有行車影像&監錄畫面下

算是最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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