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擋路,按喇叭,被對方噴辣椒水

jjijj wrote:
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可(恕刪)


為什麼不撞死他~

為~什~麼~不~撞~死~他~

為~~什~~麼~~不~~撞~~死~~他~~
不過,對樓主我也有話要說,雖然是對方有錯,但若是我遇到這情形,不會在第一時間就先按喇叭,吵到巷內可能有上百人無辜,以這習慣按喇叭的動作,以後再發生其他的事,恐怕機率也是很高的!
姑息養奸~支持提告求償
這種人渣不受到教訓,只會讓更多人受害
之前新聞導到
有人在路邊等人
無緣無故被人捅了幾刀........死亡.......
被害人還被肉搜....
加害人沒事只提出姓氏+他綽號
------------------------------
這幾天新聞
屁孩不爽
隨機捅了路邊買東西的砲管騎士
老實說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教小孩? 當爸爸?

應該算公共危險罪吧?

求償100萬應該也不算高吧!
jjijj wrote:
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可(恕刪)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一點教訓。

例如:上新聞曝光、告他要求賠償....要不然不知天高地厚
jjijj wrote:
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
...(恕刪)


台灣最美的風景
jjijj wrote:
剛警察打電話給他
對方說自己有憂鬱症 最近家



新北日常
這種的一塊鐵板出現就馬上跪了

有憂鬱症就廢掉他駕照阿
對方準備辣椒水也噴了,故意傷害罪証確著,刑事前科免不了了,可能無法擔任公職,只是不知道會不會有恐龍法官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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