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chang1983 wrote:肇則都在版主吧!大家(恕刪) 謝謝大家的留言,小弟的收獲頗豐。關於白色標線的問題,小弟的朋友也認同。但部分大大的說法似乎有點讓小弟的朋友深深的不以為然?!甚至指說肇責全在我方?!更讓他氣憤難平!!!所以小弟提個問題!車禍的撞擊點在哪?標線內車道?還是各位大大說的路肩?既然某些大大說路肩不能騎車,那對方呢?!對向車道的車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左轉然後從車陣衝出來?!再騎進路肩?!然後撞到人說肇責全在對方?!對向車道就可以騎進路肩?!同向車道就不可以因為閃避車陣而騎靠近路肩?!據朋友所言就是怕有車從車陣中竄出,所以向右邊多靠一點?!不過還是避免不了車禍發生!對於許多大大的指正騎車方式,小弟的朋友深刻的反省,相信此次的疼痛能讓他徹底反省!
緯小孩 wrote:謝謝大家的留言,小弟(恕刪) 肇責是看誰違規,車輛並非不能橫向穿越馬路,對方橫向過來的路段,並非分向限制線(雙黃線),且是在對向主車道的車停止時才通過,而路肩,除起步,準備停車,準備臨時停車外,並不能行駛,當肇事在路肩時,一方有違規,另一方無違規,那當然就是違規那方負肇事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