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警局吿業務過失傷害他計程車一半是過失傷害
後面馬上跟我約調解委員會
調解過程一樣沒錢啦等等最好這麼嚴重啦
補充:因為我是服務業長期站立走路,車禍導致我2週無法走路+復健,傷口太深做清創,我還沒有植皮喔,再植皮更貴
反正我醫療收據都攤出來,請假證明薪資證明通通有
對方在委員勸解下全賠了,我另外要求2000紅包收收驚而已
身邊朋友有說,不要給對方分期,很多後面都不繳,也沒有刑事責任,剩民事而已
總之樓主先養傷等鑑定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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