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恕刪) 委外就好了,由民間業者過濾告發,警察做審核蓋章即可。以前拖吊違停也是拖不完,委外經營後,每間拖吊場都蒸蒸日上。像違建怎麼會拆不完,委外經營收代拆費,保證清潔溜溜。拆出來的空地,就可以還給大眾。
stoak wrote: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恕刪) ...糾紛後尾隨對方......惡意檢舉、挾怨報復...當官的大官們... 這~很~嚴~重。親身經歷:沒打方向燈、壓到線、尾隨重機,檢舉:噪音的、改裝的、...更是惡意...導致車主...頻頻跑監理驗車...我是原廠管。。我沒有改裝。。還是要跑一趟。。。工作又要請假!!很無奈!這儼然是 政府給的 惡意報復 的"合法"工具。怒!怒!怒!車友們 要小心"後面"跟你的車阿。。
pjjoe wrote:電子照相還不是要有人去看去開單,他們就嫌累啦。 重點是嚇阻人們知道有電子執法就不會跑去違停囉而且電子執法準確性高不會有那種亂檢舉但不成立的情況發生自然也就不會引起警方這麼大的厭惡
記者何不大方點,是哪個官警講這樣的話的?這樣的官警還配穿他那身警察制服? 領納稅人的錢當薪水??交通違規檢舉多到爆,簡單的說就是臺灣的交通違規多到爆棚!為何不立法加重罰鍰三倍五倍? 增加的罰鍰全數列入給舉發員警當獎金,看這些員警還會不會叫!為何不檢討交通違規的人?反而在檢討檢舉交通違規的人?stoak wrote:官警說,違停牽涉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stoak wrote:沒有違規阿?哪裡違規(恕刪) 陷阱式路口 - 導致不慎跨越雙白線只是想問檢舉這種違規案究竟能對交通安全有甚麼幫助?stoak wrote:沒有違規阿?哪裡違規...(恕刪) 5007382 wrote:照片當然看不出來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