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專用道現在台灣的方式真的蠻鳥的我覺得這種畫法比較好 不知道誰想出來的https://www.google.com/maps/@24.9867989,121.5388444,3a,75y,296.82h,100.06t/data=!3m6!1e1!3m4!1s1RYvmIFlNlCvRY-yNgXz5Q!2e0!7i16384!8i8192日本的更特別 不知道台灣會不會更進
豬的老哥 wrote:只有我好奇在被檢舉之前,樓主到底做了什麼嗎?通常這種的沒什麼人要檢舉,除非就是你的行為害到檢舉人或是太誇張才會送檢啊 不記得了,也許他就是有檢舉的 "職業習慣" 或者 "敏感度",如果不是,那只能推測我很可能剛剛超了他的車,然後他很不爽,台灣有許多人很不願意別人超他的車,只要被超就會不開心。 從連續圖看來,感覺後面他有點故意拉長距離,準備抓我的問題。只能說他真的很有心。
下面幾種自己選罰金都一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2年05月08日修正)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or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N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or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