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n wrote:
違停就是不對,現在的(恕刪)
你說的是沒錯.
但紅線是給不是這學校的人用的.就跟消防紅線.是給不是消防的人劃的.7-11前的紅線.是給不是7-11的貨車劃的。
現在應該明白宣示.能立刻行駛走就不是臨停了.否則社會問題更大.哪個人的紅燈下不是紅線.哪個人不用停紅燈?當你家有身障者卻無法停車.車站.賣場.家門口都是身障者的惡夢.你才知道法理情要兼顧
這紅線.這規定都是幾十年前的.可能在下次的選舉看看有沒有人提改進.台灣很多法律都要改.否則怪事一堆.而現在的人只會用法.我的路權我就不讓.然後大家都不讓.然後就一堆打架錄下評理.台灣己經夠可憐了.更慘的只會是現在30以下的.我相信未來台灣會沒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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