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d6055 wrote:
沒錯,檢舉的再多,竟然違規的情況完全沒有改善,只有肥了國庫,但是民眾依舊不方便以及危險,所以合理推論是檢舉這個制度錯了!
就像酒駕無法杜絕一樣
這當然是完全錯誤的推論啊。
檢舉有沒有用,當然有用啊。一個路口違規嚴重,我持續多檢舉幾次過一陣子就沒人敢違規了。你覺得違規沒有改善是因為違規次數比檢舉次數多了千倍萬倍,所以你感覺不出來改變。還有就是你常經過的地方大概沒有人在檢舉。
沒有人有全台灣實際交通違規的次數,所以搞不好因為有檢舉制度的存在,這個數字從每年十億次降到五億次現在降到一億次了。
所以大家要更努力檢舉,檢舉到每個違規達人要違規時都會擔心被檢舉而不敢違規,那台灣的交通就會向先進國家一樣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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