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yang wrote:話說我之前被檢舉臨停黃線超過三分鐘照片,還不是影片申訴是否就是用這條?我想問檢舉人的數位相機時間有檢驗局標章嗎?時間是用什麼校準的~當時交通大隊就說可以啊,我可以自己跟法官說....我實在不想浪費這時間就給他罰了 有沒有臨停黃線超過三分鐘自己不知道?難怪要別人用罰單來告訴你
toocck wrote:有那一個騎機車在壓線騎時會打方向燈?有哪個騎機車不從右側超車?有那個騎機車不走路肩不騎上人行道不紅線停車不室內騎車<7-11有紅線停線內一樣叫紅線停車>。有問題是是法規.不違害人其實檢舉都是雙標 敢違規就要敢承擔,其他的都是廢話
toocck wrote:有那一個騎機車在壓線騎時會打方向燈?有哪個騎機車不從右側超車?有那個騎機車不走路肩不騎上人行道不紅線停車不室內騎車<7-11有紅線停線內一樣叫紅線停車>。有問題是是法規.不違害人其實檢舉都是雙標 你講的這些的確我以前都會這兩年我已經改變習慣我不走路肩、跨線會打方向燈、不停紅線不過右側超車、騎上人行道停車偶爾還是會發生但是被開單我也認了習慣要改還要一陣子我可以你(妳)也可以
眼觀耳聽 wrote:那違規的要上什麼課程(恕刪) 哈哈,我們檢舉人有正事要幹。這種雜事交給打工仔就好,檢舉這事不需要專業。我們是提供違規資訊給警方,鑑定就是警方的事,成不成案都是警方決定。檢舉人可以說是日行一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