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開到163被罰2萬4 他怒拆測速器丟河裡判6月

Getbackers10 wrote:
是同一支嗎XD(恕刪)

這支是過基平隧道口外尚未到高架橋左右各一支,開163被拍到是往雙溪方向的上林國小前200公尺
胎灣違規者一直在秀下限

如果警方當場攔查不就要襲警了?

好險往生的是測速照相機.....南無蜜絲佛陀!
王簡莒 wrote:
胎灣違規者一直在秀下(恕刪)


違規魔說勸導就好,台灣人最有羞恥心了,下次就不會再犯了
文章說,在判決書寫勸世文是真的假的?

為了讓一堆法律人不會餓死, 法律文字已經故意寫的讓一般人看不懂了

現在法官還在判決書裡面跩古文? 除了自high,到底有什麼意義?

恐龍果然沒有滅絕,只是穿上了法官袍
曉得 wrote:
車速開到163被罰2(恕刪)

台灣法官動不動就說惡性重大罪犯知道警惕無再犯之虞?結果呢?
Getbackers10 wrote:
是同一支嗎

警方公告的位置是在台2丙線17公里
上林國小前
abczabcz wrote:
現在法官還在判決書裡面跩古文? 除了自high,到底有什麼意義?(恕刪)


嗯,如果跩文勸世有用,要法律幹嘛?
該用法的時候,怠惰法理,只會矯情,真是夠了!
但是我們的廢除王,

上書說對待交通違規者應該是要情理,最後不得已才法耶!

真希望所有被交通違規撞死的家屬都去找廢除王問問看。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