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柏欽 wrote:
大家反應真熱烈,真是...(恕刪)
原本超速道是以超車為主是建設不夠才放寬能在車較多時兼行車道
但這時連不超的車都會"無時不刻"拿來占用當成行車道
其圖的就是"自己"車少方便
而會不會堵塞現行也是任由個人在解釋
將之變成定速專用道怎會有不被這些人占用之理?
你可以理想的說你要設多少較好
但法定若該路段就是100
駕駛自行設更高主觀上就是要超速是要怎麼主張合法?
而別人依法設100你在後面又哪來的其他更高能達到?
再者還排外只能定速自動違反平等用路原則
現在是不管你怎樣控制都要最高就已是這樣了
問題不就回歸原點跟現在一模一樣沒解決?
個人交通工具你要求速度齊頭一模樣
那不如要求這些轉高鐵飛機等大眾交通工具還比較實際
以後也要等全自動駕駛出現再來提還不遲
不過量體太少專用直接排擠其他人使用權益這初期難度可不小
1,許多人覺得己是最高速限行駛,但其實在快樂錶的加持下你是遠低於最高速限,許多車會至少會減少10公里。
2,認為可以高速行駛內側,但不能造成堵塞行車,但仍認為自己沒錯。
3,最重要的重點是內側為超車道,超完車就請回中線,不要一直行駛內側。
4,許多笨蛋及三寶都自己認為沒錯,快點回火星吧~
5,若持續行駛內側,為避免上述幾個問題,你速度遠超過後車,讓後車沒能力超過你的話,不會有人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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