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貨車開門擊倒16歲單車少年 慘被後車輾過身亡

就是開車門問題
害死一條年輕的生命
rocket168cn wrote:
車主是要有多大的理由要硬抱這個小朋友站起來??


就沒觀念的大人
以為把小朋友立起來他就沒事
結果立不起來變成阿伯出事
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
希望小朋友下輩子別出生在地球
太危險了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是心痛!!!! 一個孩子花了父母多少的心力才健健康康長大! 國家的大未來也在這樣的年輕人身上, 還沒來得及在人生上展開就這樣被送上黃泉!!!!!

希望大家一起來檢舉並排停車, 一起來打 1999 之類的各縣市政府專線!!! 看到並排就檢舉!!!
也許有人會說呆灣郎很健忘, 一兩個月後還是台灣日常!!! 那就來看看兩個月後還是不是一樣!!!

網路的力量可不容小看!!! 美股散戶拱贏大咖投信就是證明!!! 大家一起來讓並排違規直接歸零!!!
反正廢物警察耍廢,早就不是三天五年的事了,到時候初判表只要寫上腳踏車騎太快、未注意車前狀況,四輪大爺什麼事也沒有,車道違規停車繼續存在(這種初判表警察又不是沒寫過,相信警局交通隊的工讀生已經寫了太多張了!)
真的很難過
開車、停車、開車門真的都要多注意...
Nightmareseal wrote:
開車門害騎單車少年被(恕刪)


這實在是太混蛋了…

判死刑剛剛好(但我知道我在做夢,台灣法律是不會保障好人的)
ugogy wrote:
這實在是太混蛋了…判(恕刪)


難過的讓我又發了一次文

一條年輕的生命,唉…
Josephpyj wrote:
真搞不懂台中市交通警察的功用只有取締開單嗎?


你不懂法律~雖然是鯛民自己搞出來的法律

車主在旁邊的情況,拖吊是無法成立的(上輔助輪前,車主到場,就是要放他走)

如果警察違反規則,甚至跟民眾發生衝突

就算你或者千千萬萬個你都挺警察

警察還是要吃懲罰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clement_26 wrote:
沒死也弄到殘廢


大哥,碾到的地方是頭殼耶!當場往生
被這種王八蛋害死(路邊停車的30% 貨車司機60% 少年自己不採取防禦10%)
沒事靠北檢舉人,然後也講不出如何改善交通個屁毛出來,罰會怕不就代表有效?檢舉有夠麻煩,要不是開的太雞掰,我還想不到誰想浪費自己的時間檢舉你

出事後,違規魔人馬上消失無蹤,祝你們早晚遇到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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