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罪犯的天堂。 反正殺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嗯。嗯 。嗯 。我真的無法反勃。。。因為厚係啦。 還不夠。看到家屬,挌人繼續厚係啦。。。嗯。。 10年而已。 應該還會減刑,還會提早出來。10年之前 ,我趴厚力係。。。10年之後,繼續厚力係。。。反正,頂多10年 。便宜~~~說不定還能打個折。。 老客戶咩。。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傷害致死還毆打家屬才起訴10年,犯後顯無悔意.......檢察官也太佛心了吧這就是菜飯桶搞的司法改革?台灣鬼島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