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車後驟然減速 [補上後段影片 ]

討拍失敗
龜車請滾開內線好嗎
都被閃燈了還有臉龜
看看人家德國多美好
開那麼慢,就不要在開在內車道了

害後面的車子不能超速 國家罰單就會減少
Infinite possibility wrote:
有時候我開到130、140中線沒車,我還不敢龜在內線,內線是有什麼魔力嗎
.(恕刪)

台灣沒有地方速限可以超過110!
一堆超速最猛的,怎麼敢在網路上大言鼓吹130-140,故意鼓動大家超速,這種言論不知什麼時候才能立法重罰!
台灣人真可悲,覺得速限不合理,為何不去立法修改速限,反而是批評守規矩的人!
龜內線還要不要臉啊?
都幾歲的人了還法盲?
你的良知呢? 你這輩子是不是都是自私的人?
樓主一直在超車
超完車後雖然沒有立即回中線
但也是超過最高速限,符合法規行駛於內線
而且後車出現的時間也很近,顯然撇的很快
搞不好能安全換到中線還不一定
在01
超速無罪是不變的準則
在已經歪曲的論點上
講甚麼其實都已經完全沒有參考價值了
沒有人喜歡龜車
但因為龜車而把超速這種更嚴重的違規合理化
只會讓人更搖頭而已
jackx0117 wrote:
你都說是超車道,超完...(恕刪)

連超車道小車可以合法100以上開到爽都不知道,你怎麼敢回文啊?
台灣沒有人開100被開龜速罰單的!
超速的罰單確是每年上百萬張!怎麼罰都不怕!
台灣只要不重罰超速的人,爭論不會停的!
最好全線用etc作區間測速,讓那些習慣超速的繳罰單繳到爽!每早到3分鍾罰個3000,應該可以好好充實國庫!
foxconn360d wrote:
這麼愛講國道警察我就拿你貼的那個連結的文回你:【#說明】
一、有關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其立法緣由,係依據交通量調查,顯示國內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之情形相當嚴重,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故有上開但書之規定,允許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看起來不但不合法又不合道德?
唉~這些都是【月經問答】了!
一堆【沒邏輯】又愛【斷章取義】的網友,就會有你這種說法!

最簡單的邏輯
如果開在最高速限,為什麼會堵塞車流? 影響超車?

再貼一次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cobra5233 wrote:
龜內線還要不要臉啊?...(恕刪)

每年上百萬張超速罰單的不檢討超速,反而要檢討守規矩的人!
這已經不是要不要臉的問題了!
速限100的地方,有本事你要自拍你開120前方車子開105擋路的龜車去檢舉前車啊!看最後是誰收到罰單?
遇到自己違規還理直氣壯大聲指責守規矩的人,真的是無言!
cobra5233 wrote:
龜內線還要不要臉啊?
都幾歲的人了還法盲?
你的良知呢? 你這輩子是不是都是自私的人?
不要臉? 法盲? 自私?
歡迎你說清楚講明白你的指控!
如果你拿不出證據,說不出道理
這些貶抑的字眼,你自己慢慢享用吧!
SecretId wrote:
本想討拍,結果9成網友噓他,歸藍趴火!
問題是這9成說不出道理,也不敢面對法規......理盲+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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