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烈! 貨車沒打燈誇雙白線迴轉後方重機閃避不及猛撞💥

這貨車確定是違規主肇責,重機也是超速違規,交通鑒定測量就知道
這距離目測約30米..如這重機時速100,
煞到停約要35米...所以結局還是無法煞到停會撞上
就是那句10次車禍9次快.....騎速限+10根本就不會撞上,

在這條路上我沒有看過重機會乖乖照速限70騎的,
南北向我都依速限錶速+10在騎,路口前鬆油門手指煞車待命,就是怕路口有人違規,
騎快是車利害不是人利害,,人要有本事無受傷活的久才利害~
edgar!!!
時速到100安全間距至少要50公尺,以這個人的反應應該要70以上
henry999 wrote:
這貨車確定是違規主肇責,重機也是超速違規,交通鑒定測量就知道
這距離目測約30米..如這重機時速100,
煞到停約要35米...所以結局還是無法煞到停會撞上
就是那句10次車禍9次快.....騎速限+10根本就不會撞上,

在這條路上我沒有看過重機會乖乖照速限70騎的,
南北向我都依速限錶速+10在騎,路口前鬆油門手指煞車待命,就是怕路口有人違規,
騎快是車利害不是人利害,,人要有本事無受傷活的久才利害~



不要再睜眼說瞎話了
仔細看影片 貨車從外線切到內線 車輪過分隔線時 (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貨車要切到內線)
騎士還在高速公路橋下 這時距離60公尺
明明就是想用喇叭趕走貨車 (或者是剎車壞了)
問題是人家聽得到嗎? (不考慮換大貨車喇叭?)

這是 "用生命捍衛路權" 的實例

(貨車駕駛可能也不知道後方60公尺處有重機急速接近中)
ace ventura wrote:
不要再睜眼說瞎話了仔(恕刪)


你沒仔細看影片,按喇叭的地點在我截圖的那根有監視器的桿旁邊位置,
這距離就約是30m,同時也是貨車違規跨線左切,
在左切當下騎士就有反應了
方偉
騎這麼快視野還放這麼短,撞車不意外阿!
edgar!!!
如果都沒按喇叭呢?明明就嚇傻,正常人早就該放慢了
看到重機騎過,最好閃開讓重機飄過,
他門為了快,連命都不要,有誰能比.
重機比照汽車
有假想的鐵殼神功護體
撞擊後怎麼可能會摔車用腿著地?
我開汽車也從來沒有碰撞後~大腿會著地
騎重機比照汽車.有假想的鐵殼保護.大腿會著地?~這一定是有什麼誤會~碰瓷也不是這樣搞笑的
A辣愛怕跑
這完全是在諷刺本國法律.重機比照汽車.看的懂吧[笑到噴淚]~還想上國道呢
比較好奇後續判賠的結果,搞不好超速的機車需要負擔的比例還比較高。
方偉 wrote:
比較好奇後續判賠的結(恕刪)


去年枋山重機時速200撞賓士,騎士死亡的還沒看到判決書,
超速要到嚴重超速危險駕駛才比較有可能肇責比例較高

↓這官司打了4年才有結果.......直行車市區開120就是嚴重超速危險駕駛,被判全責
這個事故應該又跟速度沒有關係,不當變換車道結案,因為根本不會有一條叫做超速來不及煞車發生事故,所以速度跟事故都沒有關係,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句話是假的,騎再快對重機騎士來說都是很安全的,事出必有因,但絕對不是騎太快😄
henry999
你不要為超速找藉口,,這案例照速限騎,即使對方違規就有更充足時間反應避開或有足夠距離煞停絕對不會撞上
henry999
我非常討厭你這言論自私!你只看到別人違規有肇責,,自己違規超速就無視還自認自己安全.這叫無視不尊重其他用路人...難怪騎重機會被公幹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29線與國道10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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