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ming978 wrote:
個人淺見
台灣會這樣就是刑責、罰責太輕導致的
還有事故判定太過離譜導致的
一般人撞死人刑責最多關2年以下
從事業務之人撞死人刑責最多關5年以下
沒財沒產的又沒有賠償問題
就像酒駕一樣
3度酒駕撞死人也才判7年半
如果把刑責、罰責加重10倍,誰敢不小心開車
比如日本是
酒駕致人死傷 酒駕致人於死者,處1 年以上,15 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者, 處12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觀台灣看2018年的新聞
「醉」高紀錄 16次酒駕被逮,你說離不離譜
有人說日本人較守法
狗屁
嚴刑峻法誰敢不遵守
比如若以後修法改成
闖紅燈(違規)被逮一律判刑2年去當兵且無薪資抵刑責及罰則
註 : 此兵僅負責軍區環境整潔、打掃、保養、搬運.......一些雜七雜八的事務
這樣誰還敢闖紅燈(違規)
台灣交通問題從來沒好過,別政治化
罰則太輕+取締率太低,人民守法觀念自然鬆懈
酒駕這個問題有改善嗎?罰則真的太低太低
看酒駕的罰則就知道台灣人命不值錢
希望大官、利委天天都有被酒駕撞死,多死幾個我們不會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