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好了 , 雖然車主違規 , 但終究車主還是贏面大
1. 違停車主 , 該行人絕對有權利以 "合法方式" 處置 ( 如檢舉 / 報警... )
2. 行人因踩踏車輛受傷 . 是蓄意行走於非路面所致 , 不同於一般道路破損 / 毀壞導致行人傷亡的事故
( 行人告車主過失傷害不會成立 )
如果車子擋住路 , 讓行人繞過去結果被摩托車撞 ... 這才有違停車主過失
3. 車主車損來自於行人蓄意的 "非法行為" ( 車主告行人毀損必會成立 )
4. 車主交通違規必開罰 . 交通規則 ... 小錢
5. 行人將面臨毀損求償 . 刑法追訴
( 擋風玻璃破損 / 可能的鈑烤費用 / 修繕時間不能用車的交通補償 / 撤告和解金 ) ... 大錢
個人積分:10676分
文章編號:88265711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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