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5346 wrote:
遊覽車好像有規定開幾個小時後,須由另一人接手,但大貨車就沒有,其實大貨車也必須納入,很多的大貨車駕駛為了跑單,經常也是熬夜,精神不濟開在路上,也是危險因子。
深夜在國道上,運送貨物北上卸貨物後,其實南下就該換人駕駛,但很奇怪的是會看到副座坐的是一位女子...應該是陪聊天,提神吧!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只規定65歲以上
第十九條之七
汽車運輸業調派所屬逾六十五歲持有合格大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執
行駕駛勤務時,除符合本規則其他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限於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執行駕駛勤務。
二、每日總駕駛時間以八小時為限;連續駕車三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
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連續兩個
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
2018年新聞 防疲勞駕駛 大貨車工時 每日不得逾10小時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95813
2018/04/27 06:00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國道又見疲勞駕駛釀禍,交通部道安會昨直言,「不堪再有一次重大車禍」,將朝人、車、路多管齊下強化安全,另將建議修法,大貨車擬比照大客車工時限制,每天不得開車超過十小時。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將併同各運輸業全盤檢討。
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表示,疲勞駕駛風險不亞於酒駕,將朝人、車、路三管齊下,降低肇事機率。人的方面,構成疲勞駕駛的因素眾多,無論因工作型態、個人體質、心理因素而睡眠不足,將加強宣導致命危險。
他說,目前新車技術已有防瞌睡警示、車道偏移警示、防撞功能,明年起,交通部補助新型式大型車配備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利用科技抑制疲勞駕駛;路面則透過加裝標鈕、貓眼,防止用路人偏離車道釀禍。
道安會建議修法納管
謝銘鴻也說,基於道安立場,將考慮建議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納管大貨車駕駛工時,目前僅規定大客車駕駛每日開車不得超過十小時、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休息三十分鐘、連續駕車不超過六小時。
他指出,大貨車業別複雜,大至大型物流業者、小至個人車行,工時紀錄可能較難認定,須再蒐集意見。
說要修法,不過,沒有下文
美國客貨運都有強制休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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